PopCorn帶你Pop入亞洲大抽獎:消費即有機會獲得東南亞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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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Corn帶你Pop入亞洲大抽獎:消費即有機會獲得東南亞機票

更新日期: 2012 年 07 月 12 日

優惠詳情

由7月7日至8月26日期間到商場之指定商舖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單一消費滿HK$100或以上,即可換領「PopCorn帶你Pop入亞洲大抽獎」抽獎券乙張。填妥抽獎券,即有機會贏取東南亞機票;如單一消費滿HK$200或以上,則可換領抽獎券兩張;如此類推,每次單一消費最多可換領抽獎券五張。消費越多,中獎機會越高! 獎品: 一人獨得日航東京來回機票十張(一名) 韓國首爾來回機票二張(十名) 推廣日期:2012年7月7日至8月28日 抽獎券換領日期:2012年7月7日至8月28日(逢星期五至日) 換領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正(逾時無效) 換領地點:PopCorn地下推廣活動攤位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內憑有效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及相符的有效電腦機印收據為一組,於換領時間內換領抽獎券,逾期無效。每人每次憑每組有效收據最多可換領抽獎券五張。 2. 參加者須填妥抽獎券上所要求的個人資料並沿虛線撕下抽獎券部份,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投入PopCorn之抽獎券收集箱內,方可參加,逾時作廢。並一律以大會時間為準,不得異議。 3. 參加者須保留抽獎券存根以作得獎核對及領獎之用,任何遺失及損毀,恕不補發。參加者資料只作是次抽獎之用,並不作其他用途。 4. 「PopCorn帶你Pop入亞洲大抽獎」結果將於2012年9月4日於商場網頁公佈及刊登於太陽報及The Standard。 5. 「PopCorn帶你Pop入亞洲大抽獎」得獎者將獲個別通知。得獎者須親身或授權代表於2012年9月30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前往PopCorn管理處領取獎品,否則當棄權論。如參加者未能提供有效之聯絡電話,請於抽獎券背面顯示之得獎公佈日期參閱有關刊物,並於2012年9月11日或之前與商場之管理處職員聯絡。 6.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臨時推廣攤位、汽車美容及洗車服務、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收據、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找換、飲食會會籍、戲院會籍、美容及髮型套票、任何商舖禮券、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訂金、現金券、機票、車票、船票、旅遊套票及酒店代售、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及任何主題樂園或博物館入場券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7.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均屬無效。 8.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不可同時參加商場其他推廣活動(PopCorn Club會員積分計劃除外),不可重覆使用,否則作廢。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 9.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10.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1. 有關獎品換領詳情(如適用),請參閱相關之條款及細則或向獎品供應商查詢。本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作出保證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 12. 所有送出之機票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本公司並不會對有關航空公司所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作出保險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所有送出之機票並不包括稅項或燃油附加費,稅項或燃油附加費會因預約變更或路線更改而有所調整,並有可能需繳付票務手續費,有關機位預訂條款及細則,顧客可參考換領信上之換領條款及細則或向有關航空公司查詢。 13. 如現場參加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有權實施一系列人群控制措施,參加者不得異議。 14. PopCorn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5. PopCorn擁有此活動如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 *以上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