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Corn「扮靚.賞.飛」大行動

MasterCard Hong Kong

PopCorn「扮靚.賞.飛」大行動

更新日期: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優惠詳情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POP FANS會員只須於推廣日期內,於BEAUTYCORN及FASHIONCORN*使用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消費儲POP STARS積分(每張單一收據必須為HK$100或以上),累積消費金額總數最高的3位POP FANS會員將可獲得樂桃航空雙人來回大阪機票乙套*。

註:
*本活動只計算BEAUTYCORN及FASHIONCORN之商戶消費,以商場指南為準。
*機票只包括托運行李及座位指定(標準)費用,恕不包括機場及保安稅。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先下載「MTR Malls」手機App,並透過「MTR Malls」手機App進入POP FANS版面,使用電郵地址或Facebook帳號以建立帳戶。每個有效之電郵地址或Facebook帳號只可登記一次。 2.「MTR Malls」手機App現支援iOS及Google Play作業系統。 3. 顧客憑指定商鋪的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之相符之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於指定換領時間內即可到指定換領地點換取POP STARS,每消費HK$1可換取1個POP STAR。每張消費收據必須超過HK$100以上,而收據之計算上限為HK$5,000,任何不足HK$1之消費將不計算在內,扣除額外獎賞,每組收據最高可賺取5,000 POP STARS。 4. 顧客必須憑推廣期內的消費收據正本作登記。所有未經登記、已取消或已登記但其後部份或全數退回或回扣的任何購物消費收據正本,址不獲發POP STARS。 5. 顧客必須透過「MTR Malls」App內之POP STARS專頁換取POP STARS,每次最多可登記5組消費收據。 6. 本活動只計算BEAUTYCORN及FASHIONCORN(以商場指南為準)商戶之消費,於推廣期間累積消費金額最高之3位將可獲得獎品;如金額相同者則以總消費金額計算所有商戶類別)較高者為之勝出。 7.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戶或服務之收據:任何訂金收據、分期付款、港鐵站內商店、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所有增值服務、現金值禮品卡及商鋪現金禮券。 8.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紀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及重印收據,均屬無效。 9.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10.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作圖像紀錄,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11. 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背面蓋印作實,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2. 得獎名單將於11月9日前透過PopCorn網頁公佈,並個別以登記之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須親身或授權代表於2015年11月30日或之前,於星期一至五之辦公時間內(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前往PopCorn管理處領取有關獎品之換領信,否則當棄權論。 13. 所有送出的獎品,皆不可以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 14. 機位只適用於經濟客位,機位及航班時間將取決於樂桃航空。 15. 機票包括托運行李及座位指定(標準)費用,並不包括機場及保安稅。 16. 機票有效出發日期由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3月26日為止。(不適用於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日及2016年2月2日至11日出發者,以出發日計算)。 17. 換領機票時必須出示正本換領信,任何曾經刪改、損壞或毀損之換領信將有機會被視作失效。 18. PopCorn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推廣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PopCorn管理處及Pacific Aviation Marketing (HK) Limited之最終決定為準。 19. PopCorn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