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 FANS 「Stampin' Up! 好戲賞」

MasterCard Hong Kong

POP FANS 「Stampin' Up! 好戲賞」

更新日期: 2016 年 03 月 09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PopFans會員只須於PopCorn指定商鋪使用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單一消費滿HK$100或以上,憑每組有效消費收據,於PopFans Smart手機App印花卡內,即可換取電子印花乙個,集齊5個電子印花,即可換領STAR Cinema HK$10現金禮券乙張*。

換領詳情:
電子印花推廣日期: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POP FANS推廣日期:2016年1月4日至6月30日
換領地點:PopCorn一期地下推廣活動攤位
換領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

*STAR Cinema HK$10現金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顧客必須先下載「MTR Malls」手機App,並透過「MTR Malls」手機App進入POP FANS版面,使用電郵地址或Facebook帳號以建立帳戶,每個有效之電郵地址或Facebook帳號只可登記一次。 -「MTR Malls」手機App現支援iOS及Google Play作業系統。 -顧客憑PopCorn指定商鋪的有效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付款存根正本及相符之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於指定換領時間內單一消費滿HK$100或以上,即可換取電子印花乙個,集齊5個電子印花,即可換領STAR Cinema HK$10現金禮券乙張。 -STAR Cinema HK$10現金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如上述禮品換罄,PopCorn管理處將改以1,000 POP STARS作為禮品。 -顧客必須透過「MTR Malls」App內之POP FANS專頁換取POP STARS及電子印花,每次最多可登記5組消費收據。 -每組有效消費收據最多可換領印花乙個。賺取之印花顯示在應用程式之電子印花卡內。除賺取電子印花外,用戶亦可同時賺取POP STARS。 -顧客必須憑指定推廣期內的消費收據正本作登記。所有未經登記、已取消或已登記但其後部份或全數退回或回扣的任何購物消費收據正本,均不獲發POP STARS及電子印花。 -顧客可於推廣期內換領超過一張電子印花卡,當電子印花卡上的印花儲滿完畢後,系統會自動開啟新一張電子印花卡,用戶可繼續於推廣期內換領電子印花。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戶或服務之收據:任何訂金收據、分期付款、港鐵站內商店、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所有增值服務、現金值禮品卡及商鋪現金禮券。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紀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及重印收據,均屬無效。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顧客於換領獎賞時即場檢查禮品及更新之POP STARS積分及電子印花,換領手續完成後,禮品、積分及電子印花恕不退換或更改。所有送出的獎品,皆不可以退換、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續。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作圖像紀錄,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背面蓋印作實,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PopFans Smart手機App印花卡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並於2016年4月1日凌晨自動被刪除,顧客必須於換領到日前使用所有電子印花,逾期作廢。 -所有換領禮遇的品質及服務事宜將由有關供應商及生產商負責,PopCorn管理處並不會對供應商之產品或服務作出保證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 -以上獎品之圖片只供參考,一必以實物為準。 -PopCorn管理處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推廣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PopCorn管理處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