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優惠有效期由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必須以任何一張美國運通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3. 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或折扣一併使用,及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4.所有產品/服務/顧問意見並非由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美國運通」)所提供,因此對於任何有關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服務的品質及供應,理應無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5. 美國運通及參與商戶保留於任何時候更改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會作任何事先通知。
6. 如有任何爭議,美國運通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7. 本條款及細則之英、中文版本如有任何差別,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