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Garden消費可獲贈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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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Garden消費可獲贈糖果

更新日期: 2016 年 05 月 18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顧客於周末或公眾假期同日在利園二期兒童天地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1,000或以上(可累積最多兩張即日正本機印消費單據),即可獲贈糖果一份*。

日期:2016年5月14日至8月14日(周末及公眾假期)
時間:下午1時至5時
換領地點:利園二期二樓糖果專區

*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www.leegardens.com.hk或親臨利園二期禮賓部來查詢。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顧客在利園二期兒童天地之指定零售商戶憑電子貨幣(信用卡/借記卡/銀聯卡/易辦事/八達通/信用卡Cash Dollar/支付寶) 即日消費滿港幣$1,000或以上,即可換領糖果一份。
2.糖果專區開放時間: 2016年5月14日至8月14日的周末及公眾假期下午1時正至5時正
3.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罄後將即時終止而不會另行通知。
4.每套消費滿港幣指定金額之即日正本機印消費單據及相關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最多可換領禮品乙次。希慎租務有限公司有權影印該單據及存根,以作稽核之用。
5.如顧客之合資格即日商戶單據正本於下午4時45分後印發,顧客限於糖果專區下一個開放日內攜同該商戶單據正本及電子貨幣付款單據正本換領禮品。
6.此換領禮品計劃只接受電子貨幣消費,即信用卡、借記卡、銀聯卡、易辦事、八達通、信用卡Cash Dollar及支付寶。其他付款方法如現金、現金券、商戶儲值卡等概不接受。
7.此換領禮品計劃恕不接受已取消、退款、偽造、欺騙或未誌帳的交易。手寫收據、單一信用卡收據、重印或影印收據、損毀收據、預訂/按金收據(包括已付部份或全數付款之預訂/按金收據)、購買及使用現金券、禮券及贈券收據、繳費帳單收據、增值服務之收據、銀行所發出之收據亦恕不接受。
8.顧客必須親身換領禮品,恕不接受商戶員工代顧客換領。
9.此換領禮品計劃不可與其他推廣活動、優惠及折扣同時使用。
10.所有禮品不能兌換現金或作找贖用途。
11.希慎租務有限公司並非禮品的生產商或供應商,因此不會對任何禮品作出任何保證、聲言或擔保,亦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12.希慎(包括其代理人)或會要求顧客提供身份證明或其他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姓名、提款卡/信用卡號碼,以用作處理獎品換領、核實顧客換領資格或消費單據之有效性或真確性,及/或作內部行政及審核目的。如顧客拒絕提供有關上述資料,希慎保留權利拒絕為顧客處理獎品換領。個人資料只會被保存作上述用途,並會於活動結束後的三個月內銷毀。請細閱希慎私隱政策聲明(網址 www.leegardens.com.hk/privacy.aspx)。顧客向希慎提供個人資料,即表示同意希慎私隱政策聲明。
13.顧客有權要求存取其由希慎保存的個人資料,並要求就其不正確的個人資料作出修改;希慎亦有權就處理及遵循顧客存取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顧客如欲存取或修改其個人資料,或對希慎在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實行方面有疑問,請以書面方式電郵至 data.officer@hysan.com.hk。
14.希慎租務有限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或延長上述換領禮品計劃及/或更改/修訂/改變上述任何條款及細則而毋須預先通知,亦不會對任何一方負上任何責任。若此換領禮品計劃引起任何爭議,希慎租務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5.上述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