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BC卡 X 新地商場 購物禮遇可獲$100現金禮券或保溫杯(上水新都廣場)

工銀亞洲

ICBC卡 X 新地商場 購物禮遇可獲$100現金禮券或保溫杯(上水新都廣場)

更新日期: 2012 年 11 月 19 日

優惠詳情

由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3日,ICBC卡客戶於香港新鴻基地產旗下八大商場盡享豐富購物禮遇,尊享溫暖保溫杯或$100新地商場現金券! 優惠1:持卡消費滿HK$1,800,即可獲冬日溫暖保溫杯*1個 優惠2:持卡消費滿HK$1,800,即可獲贈HK$100新地商場現金禮券^ 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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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每次最多接受一個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ICBC卡簽賬存根。 ^每次最多接受同一商場內兩間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ICBC卡簽賬存根進行換領,每筆消費金額不少於HK$100。 換領條款: 1.持卡人憑每張ICBC卡每天只可進行換領1次。禮品及現金禮券每日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2.冬日溫暖保溫杯之顏色將隨機送出,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參與商場、換領地點及時間 APM:大堂顧客服務中心 中午12時至午夜12時 東港城:1樓顧客服務中心 下午1時至晚上10時 上水廣場:2樓顧客服務中心 下午1時至晚上10時 新都會廣場:2樓顧客服務中心 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上水新都廣場:2樓顧客服務中心 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大埔超級城:B區及C區顧客服務中心 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荃灣廣場:2樓顧客服務中心 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元朗廣場:1樓顧客服務中心 上午10時至晚上9時 「ICBC卡x新地商場冬日購物盡情賞」推廣計劃(「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所有優惠只適用於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銀行」)發行之ICBC卡*包括信用卡、借記卡及預付卡。 2.優惠期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3日(包括首尾兩天)。 3.參與本推廣活動之指定新鴻基地產旗下商場包括apm、東港城、上水廣場、新都會廣場、上水新都廣場、大埔超級城、荃灣廣場及元朗廣場(「參與商場」)。 4.客戶必須成功之ICBC卡簽賬付款,方可享有優惠。 5.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6.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7.銀行並非產品/服務之供應商,對產品/服務並無作出任何聲明或擔保;及無對所有產品/服務之所有權,可銷售性,品質或特定用途之合作適合性作出任何擔保,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如有任何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爭議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與有關商戶聯絡。有關宣傳品上刊登之禮品圖片只供參考。禮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禮品的款式、質素及相關之服務質素以供應商最終所提供的為準。銀行、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對供應商所提供的禮品款式、質素及相關之服務,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8.銀行、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保留隨時修改有關優惠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毋須預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銀行、新鴻基地產,參與商場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換領冬日溫暖保溫杯及新地商場現金禮券之條款及細則: 1.持卡人必須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合資格之ICBC卡簽賬滿指定金額,方為合資格交易。 2.持卡人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ICBC卡單一簽賬滿港幣1,800元,可免費換領冬日溫暖保溫杯(下稱「禮品」)一份,每次最多接受一間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ICBC卡簽賬存根。禮品顏色將隨機送出,持卡人不得異議。 3.持卡人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ICBC卡簽賬滿港幣3,000元,可免費換領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現金禮券」)一張。持卡人每次最多可憑同一商場內兩間不同商戶的機印發票及相符ICBC卡簽賬存根換領現金禮券,而每筆消費金額不少於港幣100元。 4.持卡人必須於簽賬當日及指定時間內親臨參與商場之顧客服務中心,出示合資格交易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相符ICBC卡簽賬存根及與簽賬存根上卡號相同之ICBC卡,經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方可換領禮品或現金禮券。不可授權他人辦理,逾期無效。不同ICBC卡、商場及不同日期之簽賬,不得合併計算。簽賬與換領必須於同一參與商場內進行。 5.禮品及現金禮券每日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持卡人憑每張ICBC 卡每天只可進行換領禮品或現金禮券1次,禮品及現金禮券不能於同日換領。 6.參與商場有權以兩張港幣5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代替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而毋須另行通知,持卡人不得異議。 7.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簽賬。持卡人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發票或簽賬存根以參加本推廣活動。每張簽賬存根或每宗交易之發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於本推廣活動或同一商場其他推廣活動中重複使用。如該項交易只付訂金部份,簽賬金額即以當日所付之訂金計算,並非以該交易的消費總額計算,餘額亦不可再參加任何推廣活動。 8.簽賬金額按個別ICBC卡卡號計算及只計算實際簽賬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使用優惠券或現金券後之剩餘金額)、持卡人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金額不可合併計算。 9.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租戶或交易發出之收據:購買代用券(如餅券、現金券)、門券代售服務(如演唱台門票)、購買馬灣公園挪亞方舟及天際100入場券,購買或使用新地商場現金禮券或商戶現金禮券、街市、商場內銀行服務、地產代理公司、醫務所、過境巴士站、旅行社、洗車及汽車美容,停車場,寫字樓客戶,臨時展銷攤位,小賣車,展覽場地、酒席、任何贈費服務,以貨品作貼換交易、任何增值服務,電話卡費用、任何月費或台費、學費或會籍費、網上購物、電郵或電話訂購、取消或退款的交易,以及參與商場決定之其他類別。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及重印之發票、單據或簽賬存根,恕不接受。 10.簽賬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及銀行不時指定的交易。 11.本推廣活動只接受參與商場內之商戶發給持卡人之簽賬存根正本及機印商戶發票正本。簽賬存根正本須清楚列明ICBC卡卡號、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持卡人簽署(如適用),而商戶機印發票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及簽賬日期、交易金額及消費項目,如未能於換領時出示有關資料,不論任何原因,持卡人將不可換領禮品或現金澧券。 12.換領禮品或現金禮券時,工作人員有權複印持卡入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並登記持卡人之姓名、ICBC卡號碼、商戶發票及簽賬存根上的資料作記錄用途。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均只限於是次推廣活動之用。持卡人提供以上資料作登記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所收集資料的用途。 13.所有用作換領禮品或現金禮券的商戶機印發票正本經確認後會被換領處工作人員蓋印,以示已成功換領。持卡人不可以已蓋印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要求商戶退回款項。任何多於簽賬要求之簽賬餘額不可享有其他優惠。 14.現金禮券只適用於指定商場內的參與商戶:詳細名單可瀏覽www.shkp.com/html/mallcashcoupon.htm。 15.現金禮券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現金禮券受條款限制及約束,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禮券背頁。 16.現金禮券不設最低消費條款,不設找贖。 17.禮品或現金禮券一經送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退回或兌換現金。 18.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銀行、新鴻基地產或參與商場將即時取消其換領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參與商場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換領資格而收回有關現金禮券或禮品同等價值之金額之權利。 19.有關是次活動機制之任何爭議,銀行、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