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享購物撳錢大抽獎優惠@D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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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 年 06 月 24 日

優惠詳情

EPS送你大抽獎贏勁獎!

2013年6月24日至7月21日,以EPS EasyCash於指定商戶購物同時提款(購物須滿$25),即可登記參加大抽獎,每日參加有機會贏走最新最潮勁獎Samsung GALAXY S4智能手機

登記網頁:按此

每周抽出得獎者7名,4周合共28名得獎者。

每項已完成網上登記而未能中獎之有效交易,將可自動參加其後每輪抽獎,至活動完結為止。

第1次抽獎:
適用之成功網上登記:2013年6月24日至30日
抽獎日期:2013年7月1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3年7月5日

第2次抽獎:
適用之成功網上登記:2013年6月24日至7月7日
抽獎日期:2013年7月8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3年7月12日

第3次抽獎:
適用之成功網上登記:2013年6月24日至7月14日
抽獎日期:2013年7月15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3年7月19日

第4次抽獎:
適用之成功網上登記:2013年6月24日至7月21日
抽獎日期:2013年7月22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3年7月26日

所有得獎者將獲專人通知領獎,所有得獎名單亦將於7月31日刊登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

消費+撳錢=大抽獎,快出發贏大獎啦!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推廣期為2013年6月24日至7月21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2.抽獎活動指定登記網頁為rewardeps.com.hk(下稱登記網頁)。 3.於推廣期內,於EPS EasyCash商戶以EPS購物滿$25並同時以EPS EasyCash提款(下稱有效交易),便可憑相關EPS機印客戶存根(下稱有效存根)於登記網頁登記參加是次抽獎活動。(下稱網上登記) 4.參加者如同日於相同EPS EasyCash商戶重複多於一次有效交易,只會當作單一有效交易計算。 5.參加者必須以其本人的銀行卡及個人資料進行有效交易及網上登記,以他人的EPS有效存根登記均為無效,其資格將被取消。 6.每項有效交易只可網上登記一次。重複之登記並不會獲得額外抽獎機會。 7.每人總參加次數不限,唯每月只限於整個推廣期內獲享一次。 8.參加者須於2013年6月24日至7月21日內完成網上登記以參加抽獎,未有完成網上登記之有效交易將不獲任何抽獎資格,一切時間以登記網頁之系統伺服器為準。任何因電腦、網絡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EPS概不負責並以EPS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9.參加者須於網上登記時正確輸入: a.有效交易之指定資料包括終端機號碼、商戶號碼、交易日期、交易時間、ISN號碼; b.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姓名(須與身份證相符)、身分證號碼的首3位數字; c.參加者之聯絡資料包括聯絡電話、電郵地址 10.完成網上登記後將獲得該次登記之參考編號。每項已完成網上登記而未能中獎之有效交易,將可自動參加其後每輪抽獎,至活動完結為止。 11.推廣期共4周,每周抽出得獎者7名,合共抽出28名得獎者。每名得獎者可獲Samsung GALAXY S4智能手機乙部(下稱禮品)。每周抽獎於以下日期由電腦以隨機方式抽出: 7月1日 - 適用於6月24日至6月30日之成功網上登記 7月8日 - 適用於6月24日至7月7日之成功網上登記 7月15日 - 適用於6月24日至7月14日之成功網上登記 7月22日 - 適用於6月24日至7月21日之成功網上登記 12.每周得獎結果將於2013年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及7月26日在登記網頁內公佈。抽獎結果亦將於2013年7月31日刊登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 13.參加者必須保留完整的有效存根正本以作領獎時核對之用。任何經塗改、損毀、覆印、顯示交易不接受或以他人的EPS有效交易登記之EPS存根恕不接受。 14.得獎者將於每周結果公佈後獲個別電話及電郵通知。如因網上登記時,任何資料輸入有錯漏或不正雅,而造成無法核實資格或於2013年8月31日前無法聯絡,該得獎者之得獎資格將被取消,EPS概不負責,並不會有後補得獎者。 15.得獎者須於2013年8月31日前親身前往指定領獎地點領獎,否則視為自動棄權,領獎資格將被取消。 16.得獎者於領獎時須出示得獎交易之有效存根正本、得獎者的香港身份證正本以及相關得獎有效交易進行時使用之銀行卡,如銀行卡卡面未能顯示相關有效交易之銀行支賬戶口號碼及持卡人姓名,得獎者須出示相關銀行戶口證明,以確認得獎者之領獎資格,相關資格將僧保留影印副本並作為得獎紀錄備份之用,如得獎者所登記之資料與領獎時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資料不符,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並不會有後補得獎者。 17.參加者已登記之個人資料、聯絡資料及交易資料將於活動完結後3個月內銷毀,已同意提供資料給予EPS推廣資訊發送的參加者資料除外。 18.禮品將以換領信形式送出,不能兌換現金。得獎者須自行到換領信內指定之禮品供應商提取禮品,EPS不會對該禮品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作任何保證。該禮品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所引起的相關事宜及責任,得獎者請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 19.商戶將有可能因個別商舖情況而暫時停止提供EPS EasyCash提款服務,客戶不得異議。 20.EPS有權授權任何代理公司或海外判公司為是次抽獎活動作登記網頁之製作、操作、管理,及網頁內的資料收集、管理和保安,以及處理領獎通知及安排,EPS及代理公司或外判公司將會根據此條款及細則所列明的用途下保留及保密處理所被收集的資料。 21.EPS及代理公司或外判公司之僱員及其家屬,均不可參加是次抽獎活動,以示公允。 22.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之決定為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