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尊享:杏花新城 x 胡鴻鈞 <<雙飛>> 大碟/簽唱會入場証

易辦事

EPS尊享:杏花新城 x 胡鴻鈞 <<雙飛>> 大碟/簽唱會入場証

更新日期: 2012 年 09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活動詳情: 胡鴻鈞 <<雙飛>> 首次簽唱會: 日期: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3時 地點:杏花新城東翼1樓中央展場 凡於推廣期內,於杏花新城指定商鋪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即日消費滿HK$300或以上(每張收據必須超過HK$100或以上),即可換領胡鴻鈞Hubert<<雙飛>>大碟乙張。大碟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如欲出席簽唱會,顧客將獲派發簽名入場証乙張,請於簽唱會當日憑証出席及換取胡鴻鈞Hubert<<雙飛>>大碟乙張。簽名入場証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推廣日期:2012年9月7日起 (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推廣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正 (逾期無效) 推廣地點: 杏花新城西冀地下 顧客服務中心(星期一至四) 杏花新城西冀地下 推廣活動攤位(星期五至日)

條款及細則

1.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 · 憑即日有效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及相符有效機印收據 ,以享優惠,逾期無效。 2.每張收據必須超過 HK$100 或以上而又累積至 HK$300 或以上的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為一組;每組有效之收據,最多可換領胡鴻鈞 Hubert <<雙飛>> 大碟乙張或簽名入場証乙張(請參閱簽名入場証之條款細則)。大碟及簽名入場証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3.所有送出的換碟証及簽唱會入場証均不可退換、轉讓或兌換現金。 4.持換碟証之顧客請於 2012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7 日憑換碟証換取胡鴻鈞 Hubert <<雙飛>>大碟乙張。顧客必須於領取大碟時當面檢查,於離開換領處後,所有送出的大碟均不可退換。 5.持簽唱會入場証之顧客必須於活動當日換取胡鴻鈞 Hubert<<雙飛>>大碟乙張,每張入場證可換指定大碟乙張,逾期無效;換領大碟時顧客須即時檢查,若離開活動場地後,所有送出的大碟均不可退換。 6.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鋪或服務之收據:任何訂金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收據、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找換、旅遊套票及酒店代售、美容及髮型套票、飲食會會籍酒席預訂、任何商鋪禮券及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現金券、機票、車票、船票、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主題樂園或博物館等)、 999.9 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7.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訂金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均屬無效。 8.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與登記姓名相符之正本消費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9.推廣活動攤位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宜,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0.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八達通日日賞」除外),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11.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2.杏花新城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3.活動日期如因天氣或其他原因影響,主辦機構有權將活動取消或延期,恕不另行通知,顧客不得異議。 14.杏花新城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