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尊享新怡旅遊優惠

易辦事

EPS尊享新怡旅遊優惠

更新日期: 2013 年 07 月 08 日

優惠詳情

EPS最新旅遊優惠,由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憑EPS新怡旅遊消費滿$6000,即送你$50超市現金券乙張,數限有限,送完即止!

去旅行不妨考慮一下廣東旅遊!

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在“易辦事推廣平台”宣傳之商戶的特別條款及條件 在不損害網站使用及進入協議的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以下條文將適用於在“易辦事推廣平台”宣傳之商戶: 1.商戶提供予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刊登於“易辦事推廣平台”之材料(「宣傳材料」),商戶須全權負責。本公司不會為宣傳材料之任何錯誤、遺漏或偏差承擔責任。商戶須向本公司作出彌償,以免本公司承擔任何有關宣傳材料的損失或損害。 2.對於宣傳材料在“易辦事推廣平台”的擺放位置,本公司有全權酌情決定權。 3.在推廣期間,商戶須將易辦事標貼放在所有座舖的櫃檯當眼地方,以作推廣易辦事之用。 4.商戶須確保其員工熟知宣傳材料內提述之推廣(「推廣」)的條文,商戶並須要求員工通知顧客推廣詳情及鼓勵顧客使用易辦事及參與推廣。 5.當雙方同意推出推廣後,在推廣期間商戶不可以再與其他電子繳費服務提供者, 卡中心或發卡銀行作相若類型的推廣活動。 6.當宣傳材料提供予本公司後,商戶不可對宣傳材料或推廣細則再作任何修改或取消。 7.所有推廣優惠只適用於以易辦事交易。 8.商戶須處理所有顧客查詢,本公司毋須為任何顧客所提出之爭議或投訴承擔任何責任。 9.對於商戶提供予顧客的任何服務或產品(不論是否以易辦事繳付),本公司不須承擔任何責任。商戶須對本公司作出彌償,以免本公司承擔有關商戶提供之服務或產品的損失或損害。 10.所有宣傳材料在登上“易辦事推廣平台”前須經本公司審批。本公司有權刪改、取消或終止任何推廣而不作另行通知。本公司保留一切推廣之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