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即日至2019年10月31日,逢星期五、六、日及公眾假期,憑中銀信用卡(1)於屈臣氏(2)買滿HK$500,即送HK$50屈臣氏禮券(3);用BoC Pay (4)付款更可享HK$80屈臣氏禮券(3)!非中銀香港客戶亦可於BoC Pay內開立支付賬戶以享有相同優惠(5)!
淨額:HK$500或以上
付款方式:BoC Pay
禮券金額:HK$80
淨額:HK$500或以上
付款方式:中銀信用卡
禮券金額:HK$50
將信用卡積分轉換成現金,於各大BoC Pay商戶都可以積分當錢使,HK$1都可以扣!
驚喜星期一 8折(6)
推廣期:即日至2019年8月26日
註:
1. 適用於中銀信用卡及手機付款,即以數碼化方法將合資格中銀信用卡儲存於指定流動電話或裝置內並透過非接觸式方法付款(只包括Apple Pay、Google Pay及Samsung Pay)。
2. 任何屈臣氏之香港實體分店。
3. 禮券會由商戶於客戶簽賬時即時提供只供下次惠顧時使用。客戶必須於下次消費滿指定金額(消費滿HK$50以上可使用HK$50禮券一張;消費滿HK$30以上可使用HK$30禮券一張),並以BoC Pay/ 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繳付餘額,方可使用禮券。而每次惠顧只限使用禮券一張。禮券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9日。
4. BoC Pay即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之二維碼支付。客戶必須於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綁定合資格雙幣信用卡及/ 或Smart Account及/ 或支付賬戶。
5. 優惠不適用於購買禮券、初生嬰兒奶粉、繳費服務、增值服務及塑膠購物袋收費、於任何香港以外分店(所有內地及澳門分店)之簽賬、透過電子錢包繳付之簽賬、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
6. 適用於2019年7月29日至8月26日期間內的星期一;全年基本兌換率為250分 = HK$1,8折兌換率為200分 = HK$1。
「屈臣氏購物禮遇」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推廣期為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天, 以交易日期計算,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適用於: i. 印有中銀標誌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包括聯營卡,但不適用於在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 Intown 網上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及/或 ii. 手機付款,即以數碼化方法將合資格中銀信用卡儲存於指定流動電話或裝置內並透過非接觸式方法付款(只包括 Apple Pay、Google Pay 及 Samsung Pay)。Apple Pay 只適用於合資格信用卡(惟不適用於中銀商務卡) ; Google Pay 及 Samsung Pay 只適用於合資格信用卡(惟不適用於中銀商務卡及中銀雙幣信用卡) (下稱「手機付款」),及/或 iii.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即透過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之二維碼支付。客戶必須於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綁定合資格中銀雙幣信用卡及/或 Smart Account 及/或支付賬戶(下稱「BoC Pay」)
3. 於推廣期內的逢星期五、六、日及公眾假期,首 80,000 名客戶於任何屈臣氏之香港分店(統稱「商戶」)以合資格信用卡或手機付款作單一合資格簽賬(定義見條款 4)淨額滿 HK$500,可獲 HK$50 屈臣氏禮券。首 50,000 名客戶於任何屈臣氏之香港分店以 BoC Pay 作單一合資格簽賬(定義見條款 4)淨額滿 HK$500 可額外獲 HK$30 屈臣氏禮券 (即合共 HK$80 屈臣氏禮券)。本推廣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4. 合資格簽賬指已扣減於購物時使用任何禮券或其他折扣後之最後應付港幣金額,並有屈臣氏購物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之零售簽賬。
5. 所有優惠以單一簽賬計算,所有分拆簽賬的交易均不可享此優惠。是次優惠不適用於購買禮券、初生嬰兒奶粉、繳費服務、增值服務及塑膠購物袋收費、同仁堂安宮牛黃丸、卡士蘭、營養師服務、中醫服務、配藥處產品、 於任何香港以外分店(所有內地及澳門分店)之簽賬、透過電子錢包繳付之簽賬、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
6. 每名合資格客戶,每日最多只可於單一簽賬中獲贈優惠一次。
7. 屈臣氏禮券(下稱「禮券」) 會由屈臣氏於合資格客戶簽賬時即時提供。 HK$50及HK$30禮券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9日及只供下次惠顧時使用。合資格客戶必須於下次消費滿指定金額 (消費滿HK$50以上可使用HK$50禮券一張;消費滿HK$30以上可使用HK$30禮券一張),並以合資格信用卡/ BoC Pay簽賬繳付餘額,方可使用禮券。而每次惠顧只限使用禮券一張。 禮券不適用於自助收銀機處之交易。禮券的使用須受商戶的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禮券背面。
8. 所有優惠不能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折扣,亦不得轉讓。
9. 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未誌賬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客戶如用作計算獲得有關現金折扣的交易被取消,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保留從客戶有關信用卡/ Smart Account/ 支付賬戶直接扣除相關現金折扣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0.Apple Pay、iPhone 及 Touch ID 均為 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 / 地區註冊 。 有 關支援 Apple Pay 的裝置 , 請瀏覽 www.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標記均為Google Inc.的商標。 Google Pay 適用於任何支援 NFC 功能,並執行 Android Lollipop 5.0 或以上系統的 Android 裝置。Samsung Pay 是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的註冊商標。 Samsung Pay 只支援 NFC 付款。有關支援 Samsung Pay 的裝置,請瀏覽 www.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
11.除有關客戶、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2.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對商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3.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及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4.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及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15.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驚喜星期一: 8折積分抵銷簽賬」條款及細則:
1. 「驚喜星期一: 8 折積分抵銷簽賬」(下稱「本推廣」)之推廣期由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26 日(包括首尾兩日並以交易日計算,下稱「推廣期」), 並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之星期一,包括 2019 年 7 月 29 日,8 月 5 日、12 日、19 及 26 日(合共 5 天)。
2. 本推廣適用於印有中銀標誌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雙幣信用卡換領 「積分抵銷簽賬」須以港幣賬戶號碼申請。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 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香港航空 Visa 卡、中銀恒地會 Visa 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已參與「現金回贈」計劃客戶除外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
3. 推廣期內逢星期一,客戶於各 BoC Pay 商戶透過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 (下稱「BoC Pay」)付款可以 200 積分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 HK$1 (基本兌 換率: 250 積分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 HK$1) (下稱「優惠」);並須事先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綁定 BoC Pay,方可享有優惠。
4. 合資格交易指透過 BoC Pay 二維碼支付的港幣簽賬交易。兌換積分以抵銷合資格交易將於客戶選定的信用卡賬戶結餘中扣除。如客戶所選的信用卡賬戶內積分餘額不足以抵銷合資格付款金額,系統將自動於客戶名下積分最近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積分。客戶每次兌換需達最低金額(HK$1)的要求,客戶每次兌換最高可達該項付款金額(以整數計算,如付款金額為 HK$100.5,客戶最多只可以 20,000 分抵銷 HK$100, 餘款 HK$0.5 則需透過 BoC Pay 支付。)或可使用之積分餘額(以較低者為準)進行兌換。透過本推廣所抵銷的金額將於交易後 3 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的信用卡賬戶。合資格交易的交易紀錄與本推廣紀錄或會按信用卡不同的截數日期而引致於不同的月結單上顯示。本服務不適用於客戶持卡年期折扣優惠。
5. BoC Pay 及積分抵銷簽賬之使用,須受其他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查詢,請聯絡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53 8828]或參閱 BoC Pay 內之相關條款及細則。
6. 本推廣一經使用,不得取消。如客戶於任何情況下退貨或撤銷合資格交易, 已用作抵銷合資格交易的積分將不作退還。已抵銷的金額將退回於客戶的信用卡賬戶內,該退回的抵銷金額可用作繳交信用卡零售簽賬結欠之用途, 不得轉讓、安排退款及兌換現金。客戶進行「積分抵銷簽賬」時,有關信用卡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若信用卡賬戶被結束或終止 (不論是否卡公司作出之決定),有關透過本推廣所抵銷的金額將告取消, 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7.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並恕不就任何更改及終止承擔任何責任。
8. 卡公司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9. 除有關客戶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0.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