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 優惠適用於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發出的匯豐白金Visa卡、匯豐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匯豐卓越理財信用卡及匯豐運籌理財白金Visa卡持卡人(「指定信用卡」)持卡人(「持卡人」)
- 匯豐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持卡人可於接受該卡簽賬的分店享有優惠
- 持卡人須以匯豐白金Visa卡、匯豐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匯豐卓越理財信用卡及匯豐運籌理財白金Visa卡簽賬以享優惠
- 所有優惠有效期由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特別指明外)
- 優惠不能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折扣
- 優惠不能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購物券、飲食券及會員優惠同時使用,亦不可轉讓
- 對於參與是次推廣活動的有關商戶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質素,匯豐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個別商戶有權更改優惠推廣的期限、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匯豐概不承擔任何有關是項更改的責任,亦恕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 如有任何爭議,匯豐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