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條款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 憑指定商鋪即日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及相符有效機收據, 以享優惠, 逾期無效。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 每組有效之收據, 最多可換領禮品乙份。
2. 每組收據必須超過HK$100或以上而又累積至HK$1000或以上, 即可換領「miffy 50厘米高軟綿綿毛公仔」乙個; 累積至HK$600或以上, 即可換領「潮童miffy隨身帶USB手提電話充電器」乙個; 累積至HK$200或以上, 即可換領「獨家miffy智慧型文件套」乙個; 每套單據只可使用一次, 如此類推, 每人每次最多可換領禮品乙份。如已換領「miffy 50厘米高軟綿綿毛公仔」, 則不能再換領「潮童miffy隨身帶USB手提電話充電器」。所有禮品數量有限, 先到先得, 換完即止。
3.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鋪或服務之收據: 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收據、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找換、飲食會會籍、酒席收據、任何商鋪禮券、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訂金、現金券、機票、車票、船票、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及任何主題樂園或博物館入場券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4.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單據, 方為有效; 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 恕不接受。收據副本, 均屬無效。
5. 為保證持卡人和消費者權益, 收據必須有清晰商戶名稱及有收銀機機銀記錄之電腦單據, 方為有效; 如出示沒有簽署證明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的付款存根, 顧客必須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 供職員核對, 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有優惠。
6.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八達通日日賞推廣活動除外), 不可重複使用。推廣攤位職員有趣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 以作稽核之用。
7.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 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 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8. 所有換領之禮品皆不包括送運、貨品保養、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禮品圖片只供參考, 一切以實物為準。
9. 如現場參加人數眾多, 主辦單位有權實施一系列人群控制措施, 參加者不得異議。
10. 綠楊坊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 以示公允。
11. 綠楊坊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 恕不另行通知, 參加者不得異議。
12. 如有任何爭議, 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