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hop: 用COMPASS VISA出iPhone 4S即享24個月免息分期及$50百佳禮券

星展銀行

3Shop: 用COMPASS VISA出iPhone 4S即享24個月免息分期及$50百佳禮券

更新日期: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優惠詳情

3Shop帶給您精彩優惠!早買早享受,由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以COMPASS VISA 於3Shop出iPhone 4S即享$0機價、$0預繳及24個月免息分期優惠, 更可享首6個月免費無限本地數據、無限Wi-Fi。 - 立即上台送你額外HK$50百佳禮券 3REE: - 獨家「3Screen嘉禾院線全年通行証」 - 全新獨家「3蘭桂坊精選全年通行証」 - 6個月無限本地數據及12個月手機失竊保障 - 2個月Anyplex、3Books及KK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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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iPhone 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iPhone 推廣優惠 (「推廣優惠」) 之推廣期由2011 年12 月1 日起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及只適用於香港3Shop。 2. 推廣優惠只適用於由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 發出之DBS 信用卡、其聯營卡、COMPASS VISA、3Everyday COMPASS VISA 或CV+ (不包括貴賓卡及公司卡) (「指定信用卡」) 之持卡人 (「持卡人」)。 3. 持卡人須與本行簽訂為期24 個月之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 (「分期付款計劃」),詳情刊載於iPhone 推廣優惠分期付款表格,用以向和記電訊(香港)有限公司 (「商戶」) 購買iPhone(「手機」) 及選用由商戶提供為期24 個月之指定服務月費計劃 (「服務月費計劃」),並必須以指定信用卡作自動轉賬繳付服務月費計劃之月費,方可享此推廣優惠。 4. 除特別註明外,推廣優惠不可與其他折扣或優惠同時使用。 5. 持卡人之姓名必須與服務月費計劃上台之客戶相同。 6. 持卡人須受下列所載之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7. 商戶銷售手機及根據服務月費計劃提供之所有服務均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3Shop店員查詢。商戶保留修改該等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無需事先作出任何通知。 8. 持卡人於完成指定之24 個月分期付款計劃及服務月費計劃,並不曾於中途作出任何終止或更改,可獲現金回贈 (「現金回贈」),金額視乎持卡人選購之手機及選用之服務月費計劃。現金回贈之詳情列載於iPhone 推廣優惠分期付款計劃表格。 9. 為免產生疑問,持卡人於以下情況,將不合乎資格獲取現金回贈: a. 如持卡人於24 個月之合約期內更改與商戶簽訂之服務月費計劃及/或終止服務月費計劃之自動轉賬安排; b. 如指定信用卡賬戶(或持卡人其後在本行開設之其他替代信用卡賬戶)(「繳款賬戶」) 因應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第7 條條款之規定於24 個月分期付款期內被終止(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第8 條條款將生效); c. 持卡人於24 個月分期付款期內提早清還全部分期供款及終止分期付款計劃;及 d. 持卡人未能成功於商戶上台。 10. 現金回贈將於本行扣除第24 個月之分期款項時直接存入合資格獲取現金回贈之持卡人的繳款賬戶內。 11. 本行及商戶保留權利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此推廣優惠。 12. 本行對於商戶提供之產品及服務質素概不負責,持卡人應直接與商戶聯絡。 13. 如有任何關於推廣優惠之爭議,本行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持卡人的分期付款計劃申請須視乎商戶之貨品供應、持卡人的指定信用卡之可用信貸額及繳款賬戶狀況而定;並須由本行最終批核。本行有絕對酌情權決定分期付款的每期供款金額,惟供款金額的總和不會超過手機之購買價。 2. 本行有絕對酌情權、並在不預先通知及不提供原因的情況下,在任何時候撤回或終止分期付款計劃或持卡人參與推廣優惠的資格。 3. 當分期付款購物完成後,持卡人茲要求本行預借商戶提供之手機之全部費用予持卡人,並將該筆款項全數支付予商戶。本行預借予持卡人之款項即成為持卡人之免息借貸,並將由持卡人依據本行同意之期數及金額分期攤還。為免產生疑問,經持卡人簽署之iPhone 推廣優惠分期付款計劃表格,可作為完成分期付款購物之證明。 4. 當分期付款購物申請經本行批核後,指定信用卡戶口之可用信貸額會根據分期付款購物之全數購買價減低。若相關手機購買交易被取消、退款、提早清還或更改,持卡人將失去獲取推廣優惠權益之資格。即使持卡人與商戶間有任何爭議,所有每月供款亦不可中途撤銷及分期付款之條款亦不可更改。本行保留行使酌情權批准任何分期付款計劃之取消或更改及向持卡人收取HK$150 手續費之權利。 5. 除特別註明外,首期供款金額將會即時從持卡人有關的iPhone 推廣優惠分期付款計劃表格上所載之繳款賬戶中扣除,而隨後的每期供款金額將會在每月大概相同日期從繳款賬戶中扣除,直至手機之購買價完全清還為止。每期供款均與使用信用卡作一般購物之入賬方式相同,並受適用信用卡使用條款約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財務/利息費用之計算),並由持卡人以同等方式支付。 6. 持卡人授權本行就分期付款計劃向有關商戶提供持卡人的個人資料以完成交易程序。 7. 本行有絕對酌情權從持卡人的繳款賬戶中扣除手機之購買款額之尚未清還餘額及/或隨時在本行認為恰當的情況下終止每月付款之安排,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a. 指定信用卡在任何原因下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或終止或已過期或不獲續期; b. 持卡人未能依期繳付任何分期付款款額或繳款賬戶中之任何其它結欠款項; c. 持卡人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適用信用卡使用條款中之任何條款及細則;及/或 d. 持卡人已或本行懷疑持卡人已破產或身故。 8. 若本行決定行使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第7 條條款之權利,所有分期付款之餘數及額外HK$150 手續費將即時到期,持卡人須立即繳付該未償還之款項。 9. 對於與手機及/或服務月費計劃有關之任何產品、設備及/或服務之提供、質素或表現,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及不作陳述。儘管任何該等產品或服務無交付、無履行或有缺陷,持卡人須與商戶直接解決有關之爭議,而本行將繼續從持卡人之繳款賬戶中扣除每月之供款金額。不 論持卡人與商戶之爭議是否獲得解決(包括但不限於持卡人末能獲得有關產品及/或服務),持卡人須承擔償還每月供款及/或履行其他對本行之責任。持卡人對商戶及/或其他人仕/機構之索償將不會影響持卡人償還每月供款及/或履行其他對本行之責任。 10. 本行保留拒絕分期付款計劃申請之權利並可不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關於分期付款計劃之爭議,本行之決定將為最終及決定性的。 11.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iPhone分期付款計劃額外$50百佳禮券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2.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以COMPASS VISA、3Everyday COMPASS VISA 或 CV+ (「適用信用卡」)與本行簽訂為期24個月之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計劃 (「分期付款計劃」) 用以向和記電訊(香港)有限公司 (「商戶」) 購買iPhone (「手機」) 及選用由商戶提供為期24個月之指定服務月費計劃(「服務月費計劃」) 可獲額外$50百佳禮券 (「獎賞」)。 3. 獎賞須按商戶所定的條款及細則使用。獎賞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本行並非獎賞之供應商,持卡人如對獎賞及/或有關供應商之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請直接與供應商聯絡,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行」) 概不負責。 4. 獎賞將於整個推廣期完結後之3個月內以郵遞方式寄往主卡會員之適用信用卡登記地址。 5. 本推廣只適用於推廣期至獎賞發放期間,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及仍然有效及無欠繳(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之持卡人。本行就持卡人獲得獎賞的資格可全權酌情決定。若持卡人在任何時候撤回或終止分期付款計劃,本行有權隨時終止本推廣及/或取消發放任何獎賞及/或於持卡人信用卡賬戶內扣減已發放獎賞之價值而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6. 本行、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及Hutchison DBS Card Limited (「HDBS」) 有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本推廣而毋須作出任何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及HDBS 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