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息提現分期推廣計劃

交通銀行

0%息提現分期推廣計劃

更新日期: 2012 年 01 月 13 日

優惠詳情

憑交通銀行信用卡申請「0%息提現分期推廣計劃」,即可享全期0%利息及長達18個月還款期,每月手續費低至0.25%,助您輕鬆提取現金任您運用,實踐各項購物旅遊大計! - 全期免息,只需繳付每月低至0.25%之手續費,即可靈活提現 - 可提取高達信用卡可用信用額之100%現金作繳交其他銀行的高息貸款計劃等,告別高息 - 貸款金額可以3、6、12、18個月分期攤還 申請手續簡便 - 填妥申請表並寄回灣仔告士打道231-235號交通銀行大廈12樓 或 - 親身到到任何一間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支行遞交申請表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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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交通銀行信用卡「0%息提現分期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1.交通銀行信用卡「0%息提現分期推廣計劃」(「分期計劃」)須受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銀行」)的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合約及交通銀行銀聯雙幣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只有銀行於香港發出之交通銀行信用卡及銀行不時指定的其他主卡持卡人(「持卡人」)方可申請本分期計劃,但不包括附屬卡、PC網上卡及禮物卡持卡人。2.分期計劃之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推廣期」)。3.持卡人毋須就分期計劃支付利息,只須支付分期計劃內的每月手續費。本分期計劃的貸款款項性質實際為零售簽賬。倘若持卡人未能於到期繳款日期當日或以前全部清還信用卡賬戶月結單上所訂明之總結欠,持卡人需就信用卡賬戶內之所有結欠支付利息。持卡人須就任何到期未付之每月供款支付由該月供款過賬日起計以當時適用於信用卡賬戶之利率計算之利息。4.當持卡人之分期計劃申請獲批核後,(a)銀行會從主卡持卡人在分期計劃申請表內所列之銀行信用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凍結相等於分期計劃金額及其不時酌情訂定之手續費全數之信用限額直至最後一期供款完畢為止;(b)銀行將會按分期計劃貸款金額連同每月手續費全數分3期、6期、12期或18期之期數於信用卡賬戶連續按月支取。第一期供款將於分期計劃申請獲批核後即時或按銀行全權決定之日期於信用卡賬戶支取;(c)銀行將於每月成功支取持卡人之供款後,按比例將凍結之信用限額按月逐步減除。(d)持卡人將於獲批貸款金額後5個工作天內另獲專函通知有關本分期計劃之批核結果,銀行將會一次過將獲批核之貸款金額存入持卡人於分期計劃申請表內所列並以個人或聯名名義於銀行開立之指定個人或聯名賬戶內。5.持卡人申請此分期計劃之貸款金額最低為HK$1,000,並須為HK$1,000之倍數,最高為其信用卡可用信用額之100%(不包括貸款金額之手續費)。一般申請需時5個工作天辦理。若持卡人之可用信用額不足,銀行會酌情為持卡人提升信用限額,有關申請則需時5個工作天辦理。持卡人將獲另函通知批核情況。6.貸款金額由HK$1,000至HK$29,999之每月手續費為0.29%(3個月)、0.32%(6個月)、0.35%(12個月)及0.37%(18個月),其實際年利率為5.34%(3個月)、6.75%(6個月)、7.94%(12個月)及8.57%(18個月)。貸款金額滿HK$30,000或以上之每月手續費為0.25%(3個月)、0.27%(6個月)、0.32%(12個月)及0.34%(18個月),其實際年利率為4.59%(3個月)、5.68%(6個月)、7.24%(12個月)及7.86%(18個月)。上述計算乃依據銀行營運守則之指引計算。7.除非銀行另行同意,本分期計劃申請一經提交即不能取消或變更。8.持卡人必須確保所填寫之轉戶資料一切無誤,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未能將批核貸款金額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內,持卡人不得對銀行作出任何追討。9.分期計劃所批核之貸款金額及每月手續費不可享現行信用卡簽賬獎賞計劃之現金回贈或積分獎賞,亦不能計算於迎新禮品之簽賬要求。持卡人或銀行不論基於任何原因終止信用卡賬戶後,持卡人須立即向銀行償還所有欠款。10.倘持卡人要求(i)取消或更改分期計劃申請,或(ii)當持卡人提早償還全部分期計劃欠款,銀行將每次收取手續費HK$300,同時持卡人須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及有關手續費,並於信用卡賬戶內支取。11.無論任何情況下,銀行有絕對權利接納/拒絕任何申請及決定最終批核之貸款金額,而毋須給予解釋。即使本條款及細則有其他條文規定,銀行有權隨時通知持卡人:(a)暫停或停止該等分期計劃;及/或(b)修訂或增補本條款及細則。銀行保留不時調整上述手續費之權利。12.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如有任何差別,概以中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