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榮華端午節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

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香港榮華餅家可用13,000積分換領清香豆沙及清香嫩滑蓮蓉梘水粽券。

交通銀行
13k積分

香港榮華端午節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

更新日期: 2017 年 04 月 12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客戶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香港榮華餅家可用積分換領端午節粽食品

編號:B341
產品種類:極品瑤柱鮑魚翅粽皇券(指定8間門市換領,詳情請參閱食品券背頁)
原價:HK$295
所需積分:53,000分 (原積分:73,750分)

編號:B342
產品種類:粽靚茶香券
包括:風味蛋黃咸肉粽1隻、清香嫩滑蓮蓉梘水粽1隻、精選茶葉1罐(30克)
原價:HK$110
所需積分:21,000分 (原積分:27,500分)

編號:B343
產品種類:八福裹蒸粽券
原價:HK$115
所需積分:22,000分 (原積分:28,750分)

編號:B344
產品種類:風味蛋黃咸肉粽券(2隻裝)
原價:HK$86
所需積分:17,000分 (原積分:21,500分)

編號:B345
產品種類:清香豆沙及清香嫩滑蓮蓉梘水粽券(各1隻)
原價:HK$66
所需積分:13,000分 (原積分:16,500分)

請於2017年5月12日或之前填妥此表格並以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交回交通銀行。

(傳真):2591 9968
(郵寄):香港灣仔告士打道231-235號交通銀行大廈17樓
將表格交送往任何一間支行(如已傳真表格,毋須再郵寄以免重覆)

註:
*端午節食品券數量有限,換完即止。端午節食品券將以郵寄方式寄予閣下。所有圖片只供參考。有關端午節食品券之換領日期及地點,詳情請參閱端午節食品券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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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交通銀行信用卡「香港榮華端午節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1.交通銀行信用卡「香港榮華端午節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推廣計劃(「本計劃」)只適用於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銀行」)於香港發行及簽賬獎賞計劃為獎賞積分之交通銀行信用卡及銀行不時指定之其他信用卡(「信用卡」)主卡卡戶(「卡戶」),不包括選擇現金回贈計劃之白金信用卡、太平洋信用卡、附屬卡、PC網上卡及禮物卡。
2.本計劃推廣期由2017年4月10日至5月12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換領香港榮華(「商戶」)端午節食品券(「端午節食品券」)之卡戶必須於2017年5月12日或以前將換領表格郵寄、傳真或遞交到銀行各支行,逾期恕不接納(以銀行收妥日為準)。
4.端午節食品券兌換期為2017年5月17日至5月28日,有關兌換詳情及地點,請參閱食品券背面。
5.銀行將於2017年4月24日開始以郵遞形式發出端午節食品券,銀行在收妥表格後10個工作天內會以平郵形式將客戶換購之端午節食品券寄到卡戶之月結單地址,如卡戶未有於2017年5月24日前收到端午節食品券(實際郵遞時間或因應郵件送遞地區而異),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查詢。
6.每次郵寄最多4張端午節食品券,卡戶若換領多於4張端午節食品券,銀行將分批郵寄予卡戶。
7.客戶可自由組合端午節食品券,所有換領一經申請及確認,不得撤銷或更改。
8.本優惠只接受由同一主卡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需積分。卡戶名下之信用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
9.端午節食品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所有端午節食品券均不得退回、轉換或兌換現金。端午節食品券如有遺失(包括郵寄遺失及客戶遺失)、被竊或損毀,銀行恕不承擔責任,亦不會補發或作任何賠償。
10.卡戶在換領端午節食品券時,賬戶狀況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任何有舞弊或欺詐成份、虛假、其他未經許可、已取消、已退款或未誌賬的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本計劃,卡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份,銀行有權取消卡戶的換領資格及按張計從卡戶的賬戶收取換領端午節食品券之標準價費用而不作另行通知。
11.銀行及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事先通知。銀行及商戶對於任何有關優惠的更改或終止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2.持卡人明白及接納所有圖片、產品及服務的資料、供應及說明均由商戶提供及只供參考,銀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與產品及/或服務相關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及供應量)均由商戶獨自承擔。
13.除卡戶及銀行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的利益。
14.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5.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之處,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