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機場匯聚聖誕獎賞

Visa Hong Kong

香港國際機場匯聚聖誕獎賞

更新日期: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1月3日,客戶以電子貨幣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或二號客運大樓任何一家商店或食肆內刷卡消費指定金額可換領機場現金券

消費詳情
滿港幣#2,000元
以所有電子貨幣簽賬/以銀聯卡簽賬:GET$100

滿港幣#5,000元
以所有電子貨幣簽賬:GET$300
以銀聯卡簽賬:+$50

滿港幣#10,000元
以所有電子貨幣簽賬:賞GET$700
以銀聯卡簽賬:+$100

滿港幣#50,000元
以所有電子貨幣簽賬:賞GET$5,000
以銀聯卡簽賬:+$200
註:# 可累積最多兩張於不同商戶以信用卡、扣賬卡或易辦事卡付款的即日發票。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現金券一次。銀聯卡優惠只適用於卡號以62開頭及卡面印有銀聯卡標誌之合資格銀聯信用卡及提款卡。

條款及細則

(I). 換領現金券條款及細則: 1. 現金券活動推廣期由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3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2. 顧客可憑商戶消費單據,相應簽帳存根正本及有效信用卡/提款卡/銀聯卡於指定換領地點之開放時間內換取現金券,每次可累積最多兩張同日簽帳存根。 3. 顧客在推廣期內於香港國際機場商戶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扣帳卡或易辦事)簽帳滿指定金額,方合資格參加此優惠。顧客在推廣期內以電子簽帳滿港幣$2,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100機場現金券;簽帳滿港幣$5,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300機場現金券;簽帳滿港幣$10,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700機場現金券;簽帳滿港幣$50,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5,000機場現金券。 4. 顧客在推廣期內於香港國際機場商戶以合資格銀聯信用卡及提款卡(下稱「銀聯卡」)簽帳滿指定金額,方合資格享受額外優惠。合資格銀聯卡為卡號以62開頭及卡面印有銀聯標誌。交易必須通過銀聯網絡簽帳,惟不包括香港及澳門指定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人民幣銀聯卡。顧客在推廣期內以銀聯卡簽帳滿港幣$2,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100機場銀聯現金券;以銀聯卡簽帳滿港幣$5,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350機場銀聯現金券;以銀聯卡簽帳滿港幣$10,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800機場銀聯現金券;簽帳滿港幣$50,000或以上,可換取港幣$5,200機場銀聯現金券。 5. 每位顧客每日最多可換領機場現或機場銀聯現金券一次(以簽賬日計算)。機場現金券及機場銀聯現金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6. 每張商戶消費單據及簽帳存根只可換領現金券一次。不同主卡及附屬卡之簽帳金額分開獨立計算。 7. 機場現金券及機場銀聯現金券受條款及細則限制及約束,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券背頁。 8. 機場銀聯現金券持有人須以銀聯卡繳付餘額以享用優惠。 9. 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商戶消費單據,包括:購買煙草產品、購買代用券(如餅券、現金券、禮券)、 銀行服務、任何增值服務、網上購物、電郵或電話訂購、取消或退款交易、所有酒店穿梭巴士及機場快綫 車票、於Travelex作外幣兌換之單據,以及八達通增值之單據。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及重印之商戶消費單據及簽帳存根,恕不接受。 10. 簽帳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帳的交易及銀行不時指定的交易。 11. 本推廣活動只接受商戶發給顧客之商戶消費單據正本及簽帳存根正本。商戶消費單據正本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及簽帳日期、交易金額及消費項目,而簽帳存根須清楚列明卡號、商戶名稱、簽帳日期、交易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持卡人簽署(如適用),如未能於換領時出示卡號、商戶名稱、簽帳日期、交易金額等資料相符之有效商戶消費單據、簽帳存根正本及有效信用卡/提款卡/銀聯卡,或持卡人所提供之資料不全,不論任何原因,持卡人均不可換領機場現金券或機場銀聯現金券。 12. 所有用作換領機場現金券或機場銀聯現金券的商戶消費單據正本經確認後會被換領處工作人員蓋印,以示已成功換領。顧客不可以已蓋印之商戶消費單據正本要求商戶退回款項。 13. 機場現金券或機場銀聯現金券於送出後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回或兌換現金。 14. 機場現金券或機場銀聯現金券不設最低消費條款,不設找贖。 15. 顧客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將即時取消其換領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並保留因顧客被取消換領資格而收回有關現金券之權利。 16. 有關是次活動機制之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17. 香港機場管理局及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18. 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並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另行通知,及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19.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內容如有差異,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II). 購物及飲食優惠條款及細則: 1. 優惠受有關商戶的個別條款約束,有關優惠有效期及其他詳情,請參考www.hongkongairport.com購物、飲食、娛樂頁面「精彩購物及飲食優惠」一欄,或向有關商戶查詢。 2. 顧客必須以銀聯卡簽帳以享銀聯卡尊尚優惠。 3. 除非另有訂明,購物及飲食優惠只適用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有關商戶分店。 4. 香港機場管理局及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5. 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並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另行通知,及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6. 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此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及不適用於公價、寄售及推廣貨品。 7. 每人限用每項優惠一次。優惠及贈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優惠及贈品不可更換、兌換現金或轉讓,參與商戶同時保留更改等值贈品之權利。 8.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銀聯國際香港分公司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 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內容如有差異,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III). 免費本地及大中華地區送貨服務條款及細則: 1. 於香港國際機場參與商戶單一惠顧滿港幣$1,000,即享免費本地送貨服務。 2. 本地送貨服務不適用於海外地區。 3. 本地送貨服務不適用於易碎產品、煙草、酒、餐飲等。 4. 於香港國際機場參與商戶單一惠顧滿港幣$2,500,即享免費大中華地區送貨服務。 5. 大中華地區送貨服務適用於中國內地、台灣及澳門,不適用於其他海外地區。 6. 大中華送貨服務只適用於服裝、袋及配飾,不適用於其他產品類別。 7. 本地及大中華送貨服務均不適用於機場職員。 8. 一般而言,派遞時間為目的地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十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公眾假期除外,唯以目的地郵政局的辦公時間為準。 9. 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郵政及參與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例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作另行通知,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10.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及香港郵政保留最終決定。 11. 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內容如有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