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城1誌約定:憑EPS簽滿指定金額換領$100MTR商場現金禮券

易辦事

青衣城1誌約定:憑EPS簽滿指定金額換領$100MTR商場現金禮券

更新日期: 2012 年 08 月 31 日

優惠詳情

9月1日一致約定到青衣城瘋狂購物! 顧客凡於推廣期內於青衣城兩間或以上之不同指定商鋪*,使用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即日消費滿港幣$1,000或以上,憑:(1)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和 (2)即日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付款存根正本(恕不接受以現金付款的收據), 每張收據必須超過港幣$100或以上<以下第2點所列的商店或服務除外>,即可到青衣城3樓推廣活動攤位,換領港幣$100MTR商場現金禮券1張, 現金禮券可於2012年4月30日前, 於青衣城指定的參與商戶使用, 逾期無效。 推廣日期:2012年9月1日 (星期六) 推廣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前;全日限換1,000張價值港幣$100MTR商場現金禮券(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換領地點:青衣城3樓推廣活動攤位(快圖美對出)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換領時間內,憑青衣城兩張或以上之不同店鋪即日有效機印收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以享優惠,逾期無效。每張收據必須超過港幣$100或以上而又累積至港幣$1,000或以上的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每組有效之收據,可換領購物禮券1張,每人每次最多可換領現金禮券兩張。 2.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鋪或服務之收據: 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收據、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找換、旅遊套票及酒店代售、美人及髮型套票、飲食會會籍、酒席預訂、任何商鋪禮券、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現金券、機票、車票、船票、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及任何主題樂園或博物館入場券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3. 換領之現金禮券可於2012年10月31日或之前於青衣城指定參與商鋪內使用, 但不適用於任何增值、銀行或繳費服務、購買任何商鋪之購物禮券、代用券、現金券、銀行或繳費服務、購買郵票及999.9純金粒(飾金除外)。顧客可於以上換領地點或顧客服務中心索取「接受購物現金禮券之參與商店名單」及請參閱現金禮券背面的使用條款細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顧客不得異議。 4. 所有訂金收據恕不接受。 5.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單據,方為有效; 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均屬無效。 6. 為保證持人和消費者權益, 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 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有優惠。 7. 每張有效電腦機印發票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八達通日日賞推廣活動、MTR Malls暢遊日韓每週賞及夏日熱賞購物狂!推廣活動除外),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8.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正面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9. 所有送出之現金禮券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 10. 如現場參加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有權實施一系列人群控制措施,參加者不得異議。 11. 青衣城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2. 青衣城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趣更改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 13. 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