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家.賞你」優惠 可享高達5%回贈

上海商業銀行

「讀家.賞你」優惠 可享高達5%回贈

更新日期: 2014 年 07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憑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於本地書店購買教科書可享以下優惠。為你的子女輕輕鬆鬆準備開學,迎接新學年,易於適應。

優惠1:本地書店簽賬可享5%現金回贈
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客戶只需符合以下的簽賬要求,即可享5%現金回贈。無須登記,請即憑卡盡情消費!
簽賬要求:
簽賬日期:2014年7月5日至8月31日
商戶:本地任何一間書店
簽賬金額:單一簽賬滿港幣$500或以上

優惠2:12個月教科書免息分期
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客戶於本地任何一間書局購買教科書累積簽賬満港幣$1,000,可享12個月免息分期,完全免息免手続費#。申請程序簡單快捷:
1. 憑卡簽賬支付全數金額之教科書
2. 致電24小時分期熱線 8206 8303
3. 完成申請手續(有專函通知)
#如分期金額逾港幣$5,000,逾額部分須繳付每月0.35%手續費。

為了下一個學年,是時候未雨籌繆!

相關優惠博客
https://www.hongkongcard.com/columnist_article.php?id=587

相關信用卡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VISA普通卡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VISA普通卡

「讀書人」 VISA Platinum Card

「讀書人」 VISA Platinum Card

香港文物Visa Platinum卡

香港文物Visa Platinum卡

香港文物Titanium MasterCard卡

香港文物Titanium MasterCard卡

「讀書人」 Titanium Master卡

「讀書人」 Titanium Master卡

Kingkow VISA 卡

Kingkow VISA 卡

上銀World信用卡

上銀World信用卡

上海商業銀行Titanium MasterCard

上海商業銀行Titanium MasterCard

TVB Titanium MasterCard卡

TVB Titanium MasterCard卡

上海商業銀行Platinum卡

上海商業銀行Platinum卡

香港測量師學會萬事達鈦金信用卡

香港測量師學會萬事達鈦金信用卡

香港測量師學會Visa 白金卡

香港測量師學會Visa 白金卡

嘉湖山莊 Titanium MasterCard 卡

嘉湖山莊 Titanium MasterCard 卡

保良局Titanium MasterCard卡

保良局Titanium MasterCard卡

愉景新城VISA金卡

愉景新城VISA金卡

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優惠只適用於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發出之信用卡/聯營信用卡(商務信用卡及人民幣信用卡除外)(「合資格信用卡」)之持卡人。 2. 持卡人須以合資格信用卡付款,方可享有優惠。 3.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不得轉讓。 4. 本行有權隨時更改或終止相關優惠及/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而無須給予任何預先通知。 5. 本行並非商品及服務之供應商,商戶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質素事宜,本行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本地書局簽賬5%現金回贈計劃」之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4年7月5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合資格簽賬」指於本地書店零售及網上購買之本地簽賬交易單一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需以港幣結算),方可享此優惠。持卡人亦可享原有簽賬積分及現金回贈。 3. 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可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惟附屬卡不可享用是次優惠。持卡人如具多於一張主卡,其多張主卡之簽賬亦會合併計算在累積簽賬金額以獲享此優惠。而每個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獲額外現金回贈港幣$250。有關總現金回贈計劃的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並以四捨五入計算。 4. 本行如發現任何為虛假交易或最後被取消/退回之簽賬,均被視為不合資格簽賬及不能享有是次優惠。 5. 現金回贈將於2014年10月份內存入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該賬戶於有關現金回贈存入時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6. 本地書店交易是根據VISA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之商戶編號界定為書店類別之商戶,惟本行有最終決定權。 7. 持卡人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簽賬存根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2個月教科書免息分期計劃」之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以指定信用卡購買教科書並全數付款,及於月結單到期日之前不少於7天內致電本行24小時分期熱線完成申請,方可享本計劃。 3. 本計劃之免息分期金額最少為港幣$1,000,最高為港幣$5,000。如申請之分期金額逾港幣$5,000,逾額部分須繳付每月0.35%之手續費。以12個月分期還款計算,每月手續費0.35%之實際年利率為7.94%。實際年利率已包括計算每月之手續費,而實際年利率乃依據銀行營運守則之指引計算。 4. 最終獲批核之免息分期金額將按卡戶之可用信用金額作審批。獲批核之分期金額一經批核不得更改或取消。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批核分期金額之權利或拒絕任何申請而無須陳述理由。 5. 本行有絕對決定權批核任何申請之最終免息分期金額。申請獲批核後,本行將以卡戶凍結相等於免息分期金額之可用信用額,本行將在每月還款後按比例逐步減除已凍結之可用信用額。 6. 持卡人授權本行以所批核之免息分期計劃金額支付予有關供應商並承諾以每月分期付款方式全數還予本行。每期分期付款金額乃相等於本計劃獲批核之免息分期金額除以12個月之分期付款期數,並根據本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之章則及條款以處理購物交易般之同等方式將每期分期付款金額記入卡戶。如有餘數則計入最後一期之分期付款內。分期付款金額將不能賺取/獲取簽賬積分/現金回贈。 7. 本行不接受提早償還部分還款。若持卡人要求提早全數還款,本行將收取卡戶港幣$150之行政費用(或由本行不時決定其他金額)。 8. 持卡人同意及授權本行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有關供應商以便查證及完成本行計劃之有關交易。 9. 持卡人同意受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並明白申請一經本行批核後,所供應之產品/服務並不能辦理退款。 10. 本行在本計劃下只為持卡人及供應商安排分期金額,並不承擔任何產品/服務之法律責任。供應商須對產品/服務之供應,銷售、交付、安裝、保證及其他普通法或法定責任及附帶服務(如有)負上全責。本行並不保證產品/服務之質素及管理權。為免生疑問,持卡人與供應商之任何爭議將不能影響及/或減少持卡人在本計劃下對本行之應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