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堡x林宥嘉《今日營業中》簽唱會簽名證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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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堡x林宥嘉《今日營業中》簽唱會簽名證換領

更新日期: 2016 年 09 月 27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客戶以電子貨幣於皇室堡任何商戶消費滿HK$300*,即可免費換領皇室堡x林宥嘉《今日營業中》簽唱會簽名證乙張^。憑簽名證出席簽唱會,可獲得林宥嘉《今日營業中》親筆簽名專輯乙隻^。(名額200份,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換領詳情
日期︰9月30日起至換完即止
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地點:皇室堡地下顧客服務中心

皇室堡x林宥嘉《今日營業中》簽唱會
日期:10月9日 (星期日)
時間:下午3時 
地點:皇室堡地下中庭

註:
*需以電子貨幣(信用卡/銀聯卡/易辦事/八達通)消費,憑最多2張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每張金額必須滿HK$100),連同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
^如顧客未能出席10月9日(星期日)簽唱會,可於10月10日至23日(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憑簽名證於皇室堡地下顧客服務中心換領林宥嘉《今日營業中》專輯乙隻。

條款及細則

1.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禮品一份。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2.顧客必須於指定之換領時間內(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出示皇室堡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之正本,連同顧客本人簽賬相符之電子貨幣(信用卡/銀聯卡/易辨事/八達通)付款存根,方可登記換領禮品,逾時無效。任何手寫單據、單據影印本、重印單據、分拆之單據、皇室大廈(17至39樓)租戶發出之單據、八達通增值、按金、繳費、小費、購買商戶會員卡或會藉、會員卡增值、Englishtown Learning、GROUPON、香港郵政局發出之單據、購買預售美容及身體療程、購買場內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餅券發出之單據、信用卡及易辨事收據存棲,恕不接受。
3.單據上之消費金額以扣除使用皇室堡現金券、美食現金或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餅券、所有優惠、現金回贈及/或折扣等之實際淨消費金額為準。
4.每張正本單據只限使用一次及換領禮品一份,並必須印有商舖地址發出日期及列明消費內容方為有效。
5.優惠不能與商場內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6.已換領泊車優惠之單據不可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7.所有換領之禮品,一律恕不退換,亦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皇室堡並不對所換領之禮品質量負上任何責任。
8.皇室堡禁止任何商戶之職員參與是次推廣活動,以示公允。
9.皇室堡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皇室堡之決定為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