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星期五、六及日,東亞銀行信用卡客戶於超市/ 百貨公司實體店/ 網上單一簽賬滿HK$500,即享8%現金回贈,購物好意頭!無需登記!
優惠期:2019年1月18日至3月31日
註:
1. 合資格交易包括於本地實體店及網上超級市場/百貨公司以港元誌賬之交易。
2.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享HK$300現金回贈。
3. 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1個合資格賬戶以計算交易及現金回贈。以不同合資格賬戶所作之簽賬不得轉讓/合併。
4. 現金回贈將於2019年4月內全數存入客戶最先錄得合資格交易之主卡賬戶,並顯示於有關結單。
5. 不適用於公司卡。
條款及細則
1. 所有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以交易日為準。
2. 合資格交易將完全由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酌情決定及根據 Visa 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
3. 所有交易及現金回贈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東亞銀行記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4. 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現金回贈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
5. 所有獲享之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及將調低至港元整數。
6.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均為不合資格交易。
7. 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除相等於有關現金回贈價值金額之權利。
8. 東亞銀行不會對有關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有關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責任。如有查詢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聯絡有關商戶。
9.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0.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