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八達通繳付隧道費可享高達$40回贈

客戶使用八達通於指定政府收費隧道支付隧道費,於任何單一階段累積金額達港幣150元或以上之客戶,可獲港幣$20回贈!每名客戶於整個推廣最高可獲港幣40元回贈!

MasterCard Hong Kong
$40回贈

用八達通繳付隧道費可享高達$40回贈

更新日期: 2017 年 08 月 01 日

優惠詳情


政府收費隧道現已接受八達通付款!由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使用八達通於指定政府收費隧道支付隧道費(1),於任何單一階段累積金額達港幣150元或以上之客戶,可獲港幣$20回贈!每名客戶於整個推廣最高可獲港幣40元回贈!只限首5,000名客戶,先到先得,送完即止!立即使用八達通繳付隧道費,享受帶來之暢快便捷!

第1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8月1日至31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7年10月1日至31日

第2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9月1日至30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第3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0月1日至31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7年12月1日至31日

第4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8年1月1日至31日

第5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2月1日至31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8年2月1日至28日

第6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8年1月1日至31日
回贈領取限期(3):2018年3月1日至31日

備註:
- 此推廣只適用於香港接受八達通付款之指定政府收費隧道。只限首5,000名合資格持卡人,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 有關回贈將透過八達通App或八達通服務站回贈給合資格持卡人。屆時我們會透過八達通App向已於八達通App登記八達通號碼之合資格持卡人發出通知,合資格持卡人請確保閣下之八達通App已開啟通知功能,合資格持卡人亦可直接查看系統訊息,然後按指示於指定回贈領取限期拍卡領取回贈;合資格持卡人亦在憑合資格八達通於指定回贈領取限期內前往任何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回贈。
- 若合資格持卡人未能於上述限期內領取回贈,則有關回贈將會被取消不獲發還,並且不另作通知。
- 八達通App所適用的八達通必須印有由9個數字組成的號碼(即8個數字加1個括號內數字)。

條款及細則

八達通政府收費隧道及道路推廣 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本推廣」)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和許可轉讓人)(「八達通公司」)舉辦,適用於有效八達通卡或產品(統稱為「八達通」)(「合資格八達通」)之持有人,並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本推廣期為2017年8月1日00時00分至2018年1月31日23時59分(香港時間)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分為下列六個階段(「階段」):

第1階段:由2017年8月1日至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第2階段:由2017年9月1日至3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第3階段:由2017年10月1日至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第4階段:由2017年11月1日至3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第5階段:由2017年12月1日至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第6階段:由2018年1月1日至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3. 合資格八達通的持有人使用他/她的合資格八達通作「合資格交易」(定義載於以下條款第4項),於任何單一階段累積總額達港幣150元或以上(「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根據以下條件可獲得價值港幣20元之儲值額(「推廣禮品」):
3.1 如合資格八達通於任何單一階段合資格交易累積總額少於港幣150元,並不會獲得推廣禮品;
3.2 任何未獲得推廣禮品之合資格八達通合資格交易金額(不論已獲得推廣禮品並超過港幣150元之合資格交易金額,或是載於以上條款3.1項少於港幣150元之合資格交易金額)均不會累計至往後階段以計算推廣禮品之用;
3.3 在本推廣,推廣禮品將會以先到先得形式,提供予首5,000名符合上列條款第3項要求之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如上述5,000名限額之推廣禮品經已送罄,任何八達通的持有人將不會獲得推廣禮品。
3.4 每名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於單一階段可獲價值港幣20元之儲值額,及於整個推廣最多可獲港幣40元。
4. 合資格交易
4.1 合資格交易是指於提供八達通付款服務之政府收費隧道及道路透過合資格八達通扣減賬項繳付隧道費的交易。
為避免疑義,合資格交易並不包括於政府收費隧道及道路透過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任何增值交易。
4.2 合資格交易並不包括任何八達通公司於處理此推廣之數據時未能收到的交易,或已經取消∕退款的交易。
4.3 若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八達通因損壞、遺失、被盜或任何原因失效,該損壞、遺失、被盜、失效的八達通已於推廣期內的交易紀錄及交易金額將不會轉移或計算於新領取或新更換的八達通。
4.4 如發現任何交易涉及舞弊或欺詐,該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合資格八達通及/或合資格交易的將被取消參與是次推廣的資格及不可獲得任何推廣禮品。
4.5 合資格交易時間以八達通公司記錄為準及為最終決定。
5. 領取推廣禮品
5.1 就每一階段,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相應於下表(「下表」)第一欄及第二欄所列之其中一個階段內完成上方條款第3項之要求,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可根據下表第三欄所列的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各「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內憑合資格八達通(a)以備有NFC(近場通訊)的Android流動裝置或以iOS流動裝置連接八達通流動讀寫器透過八達通App或(b)於任何八達通服務站領取推廣禮品。

第1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8月1日至31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0月1日至31日

第2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9月1日至30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第3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0月1日至31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2月1日至31日

第4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8年1月1日至31日

第5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7年12月1日至31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8年2月1日至28日

第6階段
每一階段之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2018年1月1日至31日
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包括首尾兩天):2018年3月1日至31日

5.2 如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已於八達通App登記有關合資格八達通,當推廣禮品可供領取時,八達通公司將會透過八達通App向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發出領獎通知及系統訊息,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須開啟八達通App的接收通知功能以接收領獎通知。
5.3 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必須依照詳列於www.octopus.com.hk/collection的步驟領取推廣禮品。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透過八達通App或於八達通服務站領取推廣禮品時(視屬何情況而定),必須細心閱讀及依照八達通App或八達通服務站螢光幕上(視屬何情況而定)顯示的訊息及指示行事,並須於領取推廣禮品後查閱合資格八達通的餘額,以確保推廣禮品已成功增值至他/她的合資格八達通。請瀏覽八達通網頁
www.octopus.com.hk以查閱八達通服務站之地點。
5.4 每張八達通最高可累積儲值港幣1,000元。倘若合資格八達通內的儲值額已達港幣1,000元,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必須於領取推廣禮品前,先把儲於該合資格八達通內相當於其獲取之推廣禮品金額的儲值額作消費,方能領取推廣禮品。
5.5 任何未能根據上方條款第5.3項所提及的步驟於推廣禮品領取限期內完成領取之推廣禮品將會被自動取消,且不另作通知。
5.6 在任何情況下,八達通公司不會就任何未領取之推廣禮品負上任何責任。
6. 如於領取推廣禮品前,該合資格八達通已被取消或因任何原因而失效,則推廣禮品將會自動被取消並不獲發還,且不另作通知。
7.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推廣禮品皆不可轉讓、代付、兌換或更換為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或其他形式之電子幣值。
8. 八達通公司享有完全及絕對決定權決定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合資格八達通的持有人、合資格八達通及/或合資格交易是否符合參與本推廣的資格。在任何情況下,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可為或就本推廣或推廣禮品(包括已領取或未領取)的任何方面而對八達通公司作出任何索償或提出任何訴訟。
9. 八達通公司保留隨時(a)更改該等條款及細則、(b)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推廣的任何部份及/或(c)更改或取代推廣禮品或彼等任何部份的唯一及絕對權利而不須作另行通知或解釋原因。
10. 通過參加本推廣,合資格八達通的持有人將被視為已閱讀、接受及同意受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1. 除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及八達通公司外,並無其他人士可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623章)有權力強制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12. 任何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必須於2018年4月15日或之前透過郵寄(地址: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傳真(傳真號碼:2266 2211)或致電八達通顧客服務熱線(電話號碼:2266 2222)向八達通公司提出。任何於2018年4月15日之後提出的查詢或爭議將不獲處理。如有任何關於本推廣或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爭議,八達通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八達通發卡條款適用,詳情請瀏覽www.octopus.com.hk。
14. 八達通App使用條款適用,詳情請瀏覽www.octopus.com.hk。
15.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5.1任何於推廣期內,由八達通公司從系統中抽取之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及合資格交易的資料,將會由八達通公司用於識別及核實參與本推廣的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取推廣禮品的資格,以及安排獲取推廣禮品之用途。任何純為本推廣而抽取之八達通號碼及資料只會用於本推廣,並將於完成本推廣領取推廣禮品安排的6個月後,即2018年9月30日,銷毀。
15.2合資格八達通的持有人就本推廣提出查詢或爭議時,將會被要求提供他/她的姓名、聯絡資料(如電話號碼及/
或地址)、八達通號碼及有關爭議交易的資料予八達通公司(視屬何情況而定)。如持有人未能提供前述資料,八達通公司可能無法處理其查詢或爭議。
15.3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和附表1的第6原則,任何八達通持有人有權查閱和/或更正其個人資料,該查閱的權利包括有權索取八達通公司所持有之他/她的個人資料副本乙份,但須支付有關費用。
15.4如對八達通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八達通公司的私隱政策、申請查閱和/或更正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請致函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46樓或此電郵地址dpo@octopus.com.hk聯絡八達通公司的資料保障主任。
16.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規管及闡釋。八達通公司及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香港的法院具有專有管轄權。
17.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