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活人生知己同聚享美饌大抽獎

MasterCard Hong Kong

漫活人生知己同聚享美饌大抽獎

更新日期: 2015 年 10 月 06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顧客於杏花新城以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和八達通)內指定商舖單一消費滿HK$100或以上,於商場系統上辦理登記後,即可換領「知己同聚享美饌大抽獎」電子抽獎券乙張;如單一消費滿HK$200或以上,則可換領電子抽獎券2張;如此類推,每次單一消費最多可換領電子抽獎券5張。有機會贏取「杏花新城美食餐餐券」乙份。得獎名額共17名。消費越多,中獎機會越高!

獎賞包括
杏花新城 - 名苑12人美食套餐餐券
杏花新城 - 太興4人美食套餐餐券
杏花新城 - 別府2人美食套餐餐券

換領詳情
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逢星期五至日及公眾假期)
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 (逾時無效)
地點:杏花新城東翼1樓推廣活動攤位

抽獎詳情
日期:2015年11月3日在杏花新城場管理處內進行抽獎
抽獎結果:2015年11月6日於商場網頁公佈及刊登於太陽報及The Standard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憑推廣期內指定商舖單一消費滿HK$100或以上的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及相符之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於商場推廣活動攤位的系統上輸入個人電話號碼,以辦理登記,逾期無效。每張有效電腦機印收據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每組最多可換領電子抽奬劵5張。 2.參加者須保留電子抽奬劵存根以作得奬核對及領奬之用,任何遺失或損毁,恕不補發。參加者資料只作是次抽奬之用,並不作其他用途。 3.得奬者須親身或授權代表於2015年11月30日或以前,於星期一至五之辦公時間內(上午9時至下午6時)前往商場管理處領取奬品,逾期作廢。 4.*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東瀛遊、臨時推廣攤位、任何訂金、自動轉賬、分期付款、繳費、博彩、銀行服務、所有增值、現金值禮品卡、商舖現金禮券、租/買物業、外幣找換、汽車維修/清潔、酒席預訂、交通票據、旅遊套票、酒店房間代訂、門券代售 (如音樂會、演唱會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5.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劵付款收據、訂金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及重印收據,均屬無效。 6.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作圖像紀錄或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單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券或現金付款的收據、手寫發票或發票副本均屬無效。 7.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收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8.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八達通日日推廣活動除外),不可重覆使用,否則作廢。 9.所有換領奬品之服務和品質將由有關供應商負責。本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作出保證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 10.所有送出的奬品皆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 11.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