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MasterCard尊享香港國際機場消費禮遇:消費滿指定金額享一刮有賞獎賞卡

渣打銀行

渣打MasterCard尊享香港國際機場消費禮遇:消費滿指定金額享一刮有賞獎賞卡

更新日期: 2012 年 08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憑渣打MasterCard於機場同日累積消費滿HKD1,000或以上*,即可從指定的獎品換領專櫃領取「獎賞卡」1張,機場現金券或精美禮品有機會一刮有賞! 憑渣打MasterCard於機場內40間指定商店及餐廳消費,可即享尊貴折扣禮遇。 *必須出示最少2張簽賬存根,並連同有關之收據,方合資格換領「獎賞卡」。 「獎賞卡」及獎品換領專櫃共3個,分別設於機場一號及二號客運大樓。 商戶禮遇有效期由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有關指定商店之消費優惠及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機場內之宣傳品及單張,或瀏覽www.mastercard.com.hk及www.hongkongairport.com。

條款及細則

「獎賞卡」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推廣活動」) 1. 此推廣活動由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MasterCard」) 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所舉辦,並非由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本行」)所提供。 2. 推廣活動期間為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8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3. MasterCard持卡人須以合資格之MasterCard卡通過MasterCard網絡處理交易,同日消費2項或以上,並累積消費金額達HKD1,000或以上(至少2張同一天的簽賬存根),才可換領「獎賞卡」1張。 4. 每位MasterCard持卡人每天最多可以換領「獎賞卡」1張。 5. 「獎賞卡」及獎品必須於消費的同一天內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指定專櫃換領,換領時須出示至少2張同一天的簽賬存根連同有關之購物收據。 獎品換領專櫃位置 / 開放時間 [一號客運大樓] 第六層離港層東大堂(禁區範圍,近CHANEL)/ 09:00 – 23:00 第七層離境大堂(非禁區範圍,近無印良品)/ 09:00 – 23:00 [二號客運大樓] 第五層旅客服務中心(非禁區範圍,近旅客登記櫃台) /10:00 – 23:00 6. 此卡如有損壞或塗污,恕不接受兌換。 7. 此卡及獎品不能兌換現金,找贖或作現金退款。影印本無效。 8. 本行、MasterCard及香港機場管理局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及/或修訂或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 9.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MasterCard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的決定。 10. 「獎賞卡」及獎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11. 換領獎品時,「獎賞卡」將會被收回。 12. 如所獲得的獎品為機場現金券,該現金券之使用應受香港國際機場條款及細則約束,請參閱機場現金券背面的條款及細則。 13. 有關任何推廣活動之更新,請瀏覽香港國際機場之網站www.hongkongairport.com。 14.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商戶優惠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優惠」) 1. 此推廣活動由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MasterCard」) 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所舉辦,並非由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本行」)所提供。 2. 優惠只於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有效(包括首尾兩日)。 3. 優惠適用於所有MasterCard卡。 4. 除非特別註明,優惠只適用於香港國際機場內指定的商戶。 5. 商戶優惠的詳情由商戶自行制定,MasterCard持卡人請留意商戶提供的優惠詳情。 6. 參與商戶有權修改或取消優惠而毋須事先通知。 7. 參與商戶提供之贈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優惠提供之贈品或折扣不可兌換其他貨品或現金;贈品或折扣不可轉交其他人換領。商戶有權以其他相等價值之貨品或服務代替原定優惠。 8. MasterCard持卡人必須出示MasterCard卡以享用優惠。 9. MasterCard持卡人必須以有效MasterCard卡支付全數與優惠相關之貨品或服務價格方可享用優惠。 10. 本行、MasterCard及香港國際機場管理局並非有關商戶之貨品或服務之供應商,因此均毋須就有關之貨品或服務,或參與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承擔任何責任。 11. 本行、MasterCard及香港國際機場管理局保留修改或終止任何優惠推廣活動條款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2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MasterCard及香港國際機場管理局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參與商戶須全權負責所提供優惠之質量和所有相關事宜。 14. 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此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活動、折扣或優惠同時使用。 15.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