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 Visa 信用卡 讓您於 稅季 享HK$50 現金回贈

客戶憑渣打/MANHATTAN Visa 信用卡透過網上理財或電話理財作合資格繳稅交易滿HK$20,000或以上,可享HK$50現金回贈。(只限渣打/MANHATTAN Visa信用卡客戶)

渣打銀行
$50回贈

渣打 Visa 信用卡 讓您於 稅季 享HK$50 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8 年 03 月 08 日

優惠詳情

渣打銀行 Standard Chartered MANHATTAN Visa 網上理財 電話理財 繳稅 交稅 享 現金回贈

即日至2018年4月30日,客戶憑渣打/MANHATTAN Visa 信用卡透過網上理財或電話理財作合資格繳稅交易滿HK$20,000或以上(1),可享HK$50現金回贈(3)。(只限渣打/MANHATTAN Visa信用卡客戶*)

按此立即登記

註:
1. 合資格繳稅交易並不包括透過自動櫃員機所作之繳稅交易。透過電話理財服務繳稅不適用於MANHATTAN Visa 信用卡。
2. 整個推廣期內客戶可獲享最多HK$50現金回贈。
3. 每次單一繳稅最高金額為HK$99,999。任何HK$99,999以上金額之稅項須分拆2次或以上繳付。

 

渣打銀行 Standard Chartered MANHATTAN Visa 網上理財 電話理財 繳稅 交稅 精明貼士

精明貼士
1. 網上理財繳稅步驟
a.登入網上理財後選擇「繳款」。
b.選擇「政府或法定機構」為「商戶類別」及「稅務局」為「商戶名稱」,然後按「繳款賬單」。
c.選擇「01-稅款」為「賬單類別」,輸入繳稅單上的11位數字「收款賬號」(無須輸入連字號「-」)及其他所須資料按「下一步」,然後按「確認」提交繳稅指示。
如您尚未登記渣打網上理財服務,請上sc.com/hk/login/可立即登記。
按此處了解更多。
2. 電話理財繳稅步驟
按此處了解更多或致電2886 4111並按照我們客戶服務中心的指示安排繳稅。
註:此推廣計劃不可與其他同期繳稅推廣或優惠同時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獲邀請參加「The Good Life簽賬賞」之特選客戶。

條款及細則

「 Visa信用卡繳稅賞」(「此推廣計劃」)推廣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繳稅方法及步驟
網上理財:
1. 登入網上理財後選擇「繳款」。
2. 選擇「政府或法定機構」為「商戶類別」及「稅務局」為「商戶名稱」,然後按「繳款賬單」。
3. 選擇「01-稅款」為「賬單類別」,輸入繳稅單上的11位數字「收款賬號」(無須輸入連字號「-」)及其他所須資料按「下一步」,然後按「確認」提交繳稅指示。
* 每次單一繳稅最高金額為HK$99,999。任何HK$99,999以上金額之稅項須分拆2次或以上繳付。
電話理財: 請瀏覽此處了解更多或致電2886 4111並按照我們客戶服務中心的指示安排繳稅。

1. 此推廣計劃之推廣期由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推廣計劃只適用於下列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發行之Visa信用卡客戶(「客戶」),包括渣打Visa信用卡及其聯營卡、MANHATTAN Visa信用卡及其Visa聯營卡客戶,不包括渣打商務卡及渣打公司卡(「合資格Visa信用卡」)簽賬,方可參與此推廣。此推廣計劃不可與其他同期繳稅推廣或優惠同時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獲邀請參加「The Good Life簽賬賞」之特選客戶。
3. 客戶須於2018年3月1日(凌晨00:00)至2018年4月30日(晚上23:59)期間(「登記期」)於sc.com/hk/visatax2018網上登記,方可參與此推廣計劃。客戶於登記期內只須登記一次。如客戶登記多於一張合資格Visa信用卡,只有最後一次成功登記之合資格Visa信用卡被視為成功登記。
4. 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客戶須保留該參考編號以作核對之用。所有登記資料將會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及轉換。
5.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Visa信用卡透過渣打網上理財或電話理財服務作繳稅交易累積達HK$20,000或以上(「合資格繳稅交易」),方可享有HK$50現金回贈(「現金回贈」)。合資格繳稅交易並不包括透過自動櫃員機所作之繳稅交易。透過電話理財服務繳稅並不適用於MANHATTAN Visa 信用卡。
6. 每位客戶可獲最高HK$50現金回贈。
7. 合資格繳稅交易須分別於2018年4月30日或之前及2018年5月7日或之前完成及誌賬,有關日期以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渣打銀行不會對任何交易延誤承擔有關責任。
8. 同一合資格Visa信用卡的主卡及附屬卡之合資格繳稅交易將會一併計算。
9. 合資格Visa信用卡必須於存入所獲贈之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10. 客戶賺取之現金回贈將於2018年7月31日或之前顯示於「360°全面賞」網上換領平台,而不會直接存入賬戶。客戶可隨時登入平台換領「現金回贈」或換領禮品。獲贈之現金回贈金額將以整數計算(小數位不被計算在內),並以港元為單位,每次換領之最低金額為每個賬戶HK$50。賺取之現金回贈換領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請上sc.com/hk/rewards參閱詳情及換領現金回贈。
11. 客戶如在2018年8月31日仍未收妥現金回贈,須通知渣打銀行;否則,渣打銀行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作任何賠償或重新誌入現金回贈。
12.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合資格繳稅交易之紀錄以作核對之用,該紀錄包括但不止限於交易參考編號。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繳稅交易紀錄,以便渣打銀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3. 渣打銀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客戶於此推廣計劃可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客戶存檔與渣打銀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渣打銀行存檔紀錄為準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如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此推廣計劃的任何有關交易,渣打銀行有權從客戶有關之合資格Visa信用卡賬戶內扣除同等價值之現金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
15. 渣打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渣打銀行有絕對權利自行決定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16. 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