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信用卡X百老滙:精選貨品低至6折

渣打銀行

渣打信用卡X百老滙:精選貨品低至6折

更新日期: 2013 年 05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渣打為你帶黎最新百老滙優惠!

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憑渣打信用卡百老滙單一簽賬淨額滿$3000,可獲享5%或有機會贏取高達15%現金回贈!此外,更有多款精選貨品低至6折及長達12個月免費息分期優惠

優惠1:贏取高達15%現金回贈
單一簽賬滿$3000,可獲享5%或有機會贏取高達15%現金回贈!
5%回贈每日最高回贈金額$150,每月最高回贈金額$300
15%回贈每日最高回贈金額$450,每月最高回贈金額$900

優惠2:精選貨品低至6折
1/Samsung 40吋3D SMART TV 69折 $11980
送3D藍光播放器、22吋LED IDTV、3D眼鏡2個
2.TOSHIBA 32吋REGZA LCD IDTV 74折 $2199
HTC智能手機 One S 7折 $2658
3.OLYMPUS全新FAST對焦系統數碼相機 58折 $3990
送16GB SDHC記憶卡
4.HP 15.6吋高清LED闊屏幕筆記薄型電腦 79折 $4880
送4GB 記憶體
5.YORK3/4匹淨冷型窗口機 75折 $1999
尚有大堂精選電器,歡迎親臨百老滙各分店選購。

優惠3:12個月免息分期
單一簽賬淨額滿$1000,可享6或12個月免息分期優惠。

咁多優惠貨品,快去百老滙搶購啦!

條款及細則

百老滙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推廣期由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須以以下在香港發行的信用卡(「客戶」),包括渣打信用卡、渣打聯營卡、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MANHATTAN信用卡及MANHATTAN聯營卡(不包括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渣打公司卡及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此推廣計劃。 3.優惠適用於香港之百老滙(「商戶」)分店。 4.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5.優惠只適用於零售購物簽賬付款。除特別註明外,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分期付款之簽賬、網上購物、郵購、電話購物、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 6.圖片及產品資料只供參考。 7.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商戶的產品/服務並非由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及供應量),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8.本行及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優惠,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對有關此推廣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本行及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9.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歧義,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B. 精選電器低至6折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折扣優惠」): 10.優惠產品數量有限,售完即止。詳情請到商戶門市查詢。 C. 免息分期計劃之條款及細則(「免息分期計劃」): 11.客戶須以本行在香港發行之信用卡於商戶單一簽賬淨額滿$1,000方可享有6個月/12個月免息分期計劃。 12.免息分期計劃不適用於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 13.客戶凡參與任何「分期付款計劃」,即視作已接受「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持卡人協議」之條款及細則。 D. 贏取高達15% 現金回贈推廣計劃之條款及細則(「回贈計劃」): 14.客戶須以適用信用卡於商戶作本地零售以港幣結算之單一購物簽賬淨額滿$3,000或以上(「合資格單一簽賬」)方可參加回贈計劃。此回贈計劃不包括分期付款之簽賬。 15.客戶必須按照下列(第18條細則)登記,方可參加回贈計劃。 16.除特別註明外,於推廣期內(以月結單上的交易日期計算,及所有合資格單一簽賬須於推廣期內已誌賬) ,客戶可根據其成功登記的適用信用卡的合資格單一簽賬,可享5%現金回贈比率或贏取高達15%現金回贈比率。分單交易恕不接受。 17.已登記之客戶可享5%現金回贈比率,每日最高可享$150現金回贈,每月最高可享$300現金回贈及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享$600現金回贈;如客戶贏取15%現金回贈比率,每日最高可享$450現金回贈,每月最高可享$900現金回贈及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享$1,800現金回贈(定義見下列圖表)。同一指定信用卡賬戶及號碼的主卡及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將一併計算。 5%回贈侍日最高回贈金額$150,每月最高回贈金額$300 15%回贈侍日最高回贈金額$450,每月最高回贈金額$900 18.客戶須於推廣期內2013年5月1日起(早上9時起)至最後一天(下午11時59分前)致電登記熱線1836 369登記其適用信用卡賬戶及得悉簽賬回贈比率,方可參加回贈計劃。成功登記回贈計劃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及須保留該編號以作核對之用。 19.客戶只須登記其適用信用卡賬戶一次。如客戶以同一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登記,其所獲贈的簽賬回贈比率將會根據首次經電話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計算。 20.客戶可獲贈的簽賬回贈將根據其合資格簽賬及所分配的簽賬回贈率計算。 21.簽賬回贈率將由電腦隨機決定以作抽獎,所有登記資料及獲分配的簽賬回贈率將會被列入記錄內,不可取消、更改及轉換。 22.透過此回贈計劃所獲贈之現金回贈將於2013年9月30日或之前存入客戶之有關適用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月結單上。 23.客戶如在推廣期後3個月仍未收妥所獲享之現金回贈,須自行通知本行;否則,本行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作任何賠償。 24.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否則,本行有權取消有關獎賞。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25.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信用卡交易紀錄,方確定客戶於回贈計劃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紀錄為準。 26.如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回贈計劃的任何有關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內扣除現金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 27.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