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信用卡盡享屈臣氏高達15%現金回贈

渣打銀行

渣打信用卡盡享屈臣氏高達15%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2 年 03 月 16 日

優惠詳情

日日盡享屈臣氏優惠! 由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憑渣打信用卡於屈臣氏單一購物滿HK$400或以上, 便可獲享高達15%現金回贈。每個信用卡賬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獲HK$300現金回贈。 客戶須每月累積簽賬滿HK$5,500, 方可根據下列簽賬日獲指定百分率之現金回贈: 每月累積簽賬金額*: HK$5,500或以上 星期一至四: 5%現金回贈 星期五至日: 10%-15%現金回贈 最高回贈金額: 每月HK$150; 整個推廣期HK$300 *包括本地及海外簽賬、網上購物、現金透支及免息分期付款計劃已誌帳之每月供款。

條款及細則

屈臣氏日日簽賬現金回贈推廣計劃 (「此推廣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推廣期由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推廣期」)。 2.客戶須以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信用卡,包括渣打信用卡、渣打聯營卡及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 (不包括MANHATTAN信用卡、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及渣打公司卡) (「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3.客戶於推廣期的首天(早上9時起)至最後一天(下午11時59分前)致電登記熱線1836369或登入standardchartered.com.hk,登記其適用信用卡賬戶,方可獲享現金回贈(定義見下列條款5)。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 4.客戶須以適用信用卡於屈臣氏香港分店單一簽賬滿HK$400或以上 (「合資格單一簽賬」)方可獲享現金回贈。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繳付電話費、購買電話卡/儲值卡的交易、八達通增值服務、於屈臣氏酒窖及任何海外分店(所有中國內地及澳門分店)之簽賬、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 5.客戶於推廣期內以適用信用卡作現金透支或零售購物簽賬,每月累積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6) 滿HK$5,500或以上方可根據下表所指定的簽賬日獲享下表所指定百分率之現金回贈 (「現金回贈」)。成功登記此推廣計劃的適用信用卡於(i)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內逢星期五、星期六及星期日之屈臣氏合資格單一簽賬可獲享10%現金回贈; 及(ii)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30日內逢星期五、星期六及星期日之屈臣氏合資格單一簽賬可獲享15%現金回贈。現金回贈將以合資格單一簽賬金額乘以指定之現金回贈百分率計算,並以現金回贈方式存入適用信用卡賬戶內。現金回贈金額將計至小數位後兩個位的港元為單位。每個賬戶每月最高可獲享HK$150現金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HK$300現金回贈。適用信用卡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將會合併計算。 每月累積簽賬金額: HK$5,500或以上 單一簽賬金額: HK$400或以上 星期一至四: 5%現金回贈 星期五至日: 10%-15%現金回贈 最高回贈金額: 每月HK$150; 整個推廣期HK$300 6.每月累積簽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之每個日曆月所作之本地及海外零售購物簽賬、網上購物、現金透支及免息分期付款計劃已誌賬之每月供款(以顯示於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電話購物、郵購、自動轉賬、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費、八達通自動增值、免息分期付款計劃之總金額、手續費、年費、逾期費用、超額費用、利息/財務費用、結餘轉賬之金額及利息、「兌現年息優惠」計劃之金額及利息/手續費、「兌現分期」或「月結單分期」計劃之供款及利息/手續費、網上繳款、兌換籌碼及繳稅金額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所有未誌賬 / 取消 / 退款 / 偽造 / 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優惠不適用於購買初生嬰兒奶粉。 7.除特別註明外,此優惠不可與任何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8.透過此推廣計劃所獲贈之現金回贈將於2012年6月30日或以前存入客戶之有關適用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 9.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所獲贈之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10.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適用信用卡交易紀錄,方確定客戶於此推廣計劃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紀錄為準。 11.如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推廣計劃之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之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相等於該現金回贈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2.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3.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服務並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及供應量),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14.本行及屈臣氏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5.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歧義,一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