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中心沙田廣場 購物「換」樂大激賞

連續5個月於沙田中心及沙田廣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680,即有機會累積獲得價值HK$350指定商戶現金券!

Visa Hong Kong
$350現金券

沙田中心沙田廣場 購物「換」樂大激賞

更新日期: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客戶於每一個月內以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支付寶或Apple Pay)即日消費滿HK$680或以上,憑一張沙田中心及一張沙田廣場不同商戶發出之即日有效發票*(每張發票最少HK$100),連同相符的正本電子貨幣顧客付款交易存根,可換領該月份印花一枚,並即時兌換是日相應價值之指定商戶現金券#。

換領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或至換完即止 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
換領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或至換完即止
換領地點:沙田中心L3禮賓部

憑不同月份印花可換領是日相應價值之指定商戶現金券:
第1個月:HK$50
2個不同月份:HK$50
3個不同月份:HK$50
4個不同月份:HK$100
5個不同月份:HK$100

連續5個月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680,即有機會累積獲得價值HK$350指定商戶現金券!

註:
#「換」樂印花卡只於兌換第一個月印花時附送。「換」樂印花卡、印花及商戶現金券均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顧客必須帶同「換」樂印花卡,才可累積兌換印花及是日相應價值之指定商戶現金券。
*發票上必須清楚列明消費金額、店名、店址、交易日期及發票編號。每張發票及電子貨幣顧客付款交易存根上的金額、店名及日期必須相同。購買及使用任何預售代用券(包括現金券、禮券、食品券、任何貨品換領券、禮品卡、購物卡及會員卡等)、會籍費用、門券代售服務(如演唱會門券)、銀行出入賬單、保險費單、地產代理公司、展覽及臨時展覽攤位、所有月結繳費單收據、任何服務增值收據、以EPS提款易作提款交易及所有發票副本恕不接受。所有店鋪一律只接受機印發票,手寫收據恕不接受。計算消費金額以扣除發票上列明之所有商戶現金券/禮券、優惠、折扣、信用卡現金回贈;如分期付款/訂金,亦以當日已繳付之消費金額計算;會員卡內之儲值金額並不當作電子貨幣交易。
工作人員有權要求顧客出示相關信用卡、易辦事卡、八達通卡、支付寶手機程式或Apple Wallet手機程式以便核對有關交易資料,及有權將每張發票及電子貨幣顧客付款交易存根(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Visa paywave、支付寶或Apple Pay)即場拍攝,以作稽核之用。顧客不得異議,否則作自動放棄論。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圖片只供參考。
-活動受有關條款及細則限制,詳情請參閱換領地點之條款及細則。
-活動如有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查詢電話:2606 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