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富廣場萬聖節活動「屍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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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富廣場萬聖節活動「屍囚之路」

更新日期: 2016 年 09 月 27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顧客於指定8個領展商場或街市一星期內累積消費滿HK$400或以上,並出示該消費商場內商戶發出之機印發票正本(同一商場及街市2張至4張由不同商戶發出的機印發票正本,每張發票金額須為HK$100或以上,其中最少一張必須為電子消費發票,並只限於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交易),即可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一套套票包括:「屍囚之路特快門票」2張及「喪玩嘉年華遊戲劵」2張
 
換領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逢星期五至日、公眾假期及萬聖節當日,但10月7日除外)
換領時間:下午2時至晚上9時

條款及細則

樂富廣場「屍囚之路-喪玩快證套票」消費換領活動條款及細則:
1.樂富廣場「屍囚之路-喪玩快證套票」(下稱「喪玩快證套票」)消費換領活動由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辦單位」)舉辦;
2.每套「喪玩快證套票」包括2張「屍囚之路」特快通行證及2張「喪玩嘉年華」遊戲券;
3.「喪玩快證套票」換領日期為2016年9月16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逢星期星至日、公眾假期及萬聖節當日,唯10月7日際除外);數量共8000套,先到先得,
換完即止;
4.換領時間為下午2時至晚上9時;
5.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之顧客必須於領展旗下指定之8個商場及街市,於一星期內累積消費滿港幣$400或以上,並出示該商場之不同商戶發出之機印發票正
本最少2張及最多4張(每張發票銀碼須為港幣$100或以上,其中最少1張必須為電子消費發票,並只限於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交易),方可於指定換領日期
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乙套;
6.所有用作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之發票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消費日期、時間、金額及付款方式之收銀機單據(機印發票)正本;恕不接受發票重印本、影
印本及複印本或已損毀及/或塗改之發票;
7.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之顧客必須保存電子消費發票及其相應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可因應情況要求顧客出示電子消費發票、相應的付款
存根正本及有效信用卡/易辦事卡/八達通以作核實;
8.指定商場/街市包括:樂富廣場及樂富街市、黃大仙中心、H.A.N.D.S、良景廣場、啟田廣場、鯉魚門廣場、尚德廣場及彩明商場;恕不接受任何銀行、老
人院、護老院、醫務中心、證券及投資公司、香港賽馬會、展銷攤位、展銷亭、購買門票、八達通增值、繳費靈、律師費、樓宇買賣佣金、租金、購買郵票之
收據、購買或增值商戶會員卡或購買任何商鋪禮券及飯券之收據;
9.計算消費總額須扣除任何信用卡、易辦事或會員卡等積分或優惠後之淨支付金額;
10.所有發票必須由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核對後方為有效,如對任何發票之真偽存有懷疑,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有絕對酌情權拒絕接受;
11.已用作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之發票均被蓋印,以茲識別;已蓋印之發票不可重複使用參與商場內其他換領活動(包括商場泊車優惠);
12.如晚上9時後發出之發票,可於下一個活動日同一時段作換領用途,逾期無效;
13.所有「喪玩快證套票」會於核對發票後即時派發,顧客必須即時檢查清楚,如發現有任何損毀情況,須即時進行更換,事後將不獲安排更換或其他補償;
14.避免秩序混亂起見,參與換領活動之顧客每人每次只可憑同一套發票換領「喪玩快證套票」一套,每位排隊顧客只當一位計算,請勿代其他人士排隊輪侯
換領「喪玩快證套票」。如顧客於排隊期間離隊,則須重新排隊輪侯;
15.所有「喪玩快證套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
16.換領名額之分發由主辦單位之工作人員決定,參加者不得異議;
17.參加者須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其參與此換領活動之照片/錄像作是次活動的宣傳及推廣用途;
18.主辦單位旗下之外判公司、商戶、有關的合作伙伴及其僱員,均不可參加是次活動;
19.換領「喪玩快證套票」條款及細則或因應個別情況而有所更改,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此換領「喪玩快證套票」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因該更改
而引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後果,主辦單位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詳情請參閱場內之宣傳品;
20.參加者請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1.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22.查詢請與商場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