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城變形金剛限定禮品換領

MasterCard Hong Kong

東港城變形金剛限定禮品換領

更新日期: 2016 年 12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顧客於東港城即日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指定金額(憑最多兩間不同商戶的即日機印發票及相關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每張發票必須滿$100或以上),即可免費換領《東港城 x 變形金剛-基地保衛戰》限定禮品乙份,每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變形金剛限定禮品換領
消費滿HK$1,500 - 換領變形金剛運動毛巾乙條
消費滿HK$2,000 - 換領變形金剛迷你figure乙份
消費滿HK$2,500 - 換領變形金剛USB記憶體(16GB)

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逢星期五、六、日及公眾假期)
時間:1pm - 10pm
換領地點:東港城二樓禮品換領站

*電子貨幣只包括信用卡、八達通或易辦事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2.顧客必須於當日持有效即日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往顧客服務中心即場換領波鞋護理服務券。
3.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禮品乙份,每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詳情請參閱場內顧客服務中心之最新告示。
4.任何組合之即日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不論超越指定消費金額多少,最多亦只可換領禮品乙份及參與場內其中一項換領活動。
5.機印發票必須印有清晰商舖名稱及換領當日日期,方為有效。職員有權索取正本發票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
6.此推廣活動換領之禮品乃由供應商提供,顧客使用前須小心檢視產品之狀態,如因產品之品質及安全引起任何問題,新鴻基地產及所有參與之商場概無責任。
7.任何人士參與活動,即表示接受是次換領活動之所有條款及細則。
8.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 信用卡單據、易辦事單據、手寫單據、重印單據、發票影印本、任何繳費單據、銀行及增值服務單據、網上購物、郵購、慈善捐款、電話費、學費、 購買任何商戶禮券(如餐券、食品券、現金券等)、洗車費、汽車美容服務、租賣樓宇、購買郵票、外幣交換、酒席收據、車票、船票、機票、旅遊收據、門票代售服務、供金會費、飲食會席、增值八達通、寫字樓租戶發出之收據及臨時展銷攤位之單據均恕不接受。
9.分期付款或貨品訂金以即日訂金計算,並不包括消費總額。
10.所有已換出之禮品恕不退換及補發。
11.消費金額只計算當日顧客在店舖使用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作交易工具的金額,以現金付款、其他尚未付款或以貨物作貼換交易之消費金額均不接納。
12.新鴻基地產、商場服務處、其廣告代理、贊助商及所有商舖之員工及其親屬一概不得參加是次換領活動,以示公允。
13.新鴻基地產及商場服務處有權更改參加細則及條款而毋須另行通知。
14.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及東港城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