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新城至潮潔膚品收納瓶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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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新城至潮潔膚品收納瓶換領

更新日期: 2017 年 07 月 18 日

優惠詳情

凡於推廣期內,非會員於杏花新城*指定商舖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累積消費滿HK$5,000或以上,即可換領「新一代涼浸浸 - 至潮潔膚品收納瓶」乙個,消費滿HK$6,000或以上,即可換領「新一代涼浸浸 - 至潮護膚品收納瓶」乙個。(每張單據必須是HK$100或以上。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夏日炎炎,來滋潤一下。

推廣日期:即日至2017年7月31日
換領時間:星期一至四 - 正午12時至3時、下午4時至晚上8時正;星期五至日及公眾假期 - 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逾時無效)
換領地點:杏花新城東翼1樓推廣活動攤位

產品圖片只供參考,一概以實物為準。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憑*指定商舖累積消費滿HK$5,000或以上(每張單據必須是HK$100或以上)的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及相符之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以享優惠,逾期無效。每張有效電腦機印收據及其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每組最多可換領禮品乙份。
2.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訂金、自動轉賬、分期付款、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地產物業買賣租賃、購買郵票、外幣找換、任何會籍、套票、交通費用(如機票、船票、車票、旅遊套票及酒店代訂服務)、酒席預訂、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報紙券、電話卡等)、換領券、現金券、商舖禮券、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任何主題樂園或博物館入場券)、汽車美容及洗車服務、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3. 收據必須附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訂金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及重印單據,均屬無效。
4.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作圖像紀錄和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5.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6.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7. 杏花新城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8. 杏花新城管理處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