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餐飲消費獎賞 高達100%現金回贈

華僑永亨銀行

本地餐飲消費獎賞 高達100%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優惠詳情

節日將至,華僑永亨信用卡誠意賞您精彩優惠,與您一起迎接佳節!由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2月22日,憑華僑永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之每一階段累積任何零售簽賬滿HK$5,000,即可自動參加「食肆簽賬日日賞抽獎」,有機會贏取高達100%之本地餐飲消費簽賬回贈(保證最少獲享2%現金回贈獎賞)!

您只需於推廣期內每一階段累積任何零售簽賬滿HK$5,000或以上,當中所有合資格之本港餐飲消費簽賬均可獲享以下其中一項現金回贈百分率獎賞。

階段1: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
階段2: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22日
每階段累積零售簽賬:HK$5,000或以上
餐飲消費現金回贈百分率*:100% / 50% / 10% / 2%

只要在外用膳就可以有回贈!
* 現金回贈百分率將透過電腦隨機編配100%/50%/10%/2%之現金回贈。

獎賞無須登記,簽賬即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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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食肆簽賬日日賞抽獎」之條款及細則: 1. 是次推廣只適用於特選華僑永亨信用卡(包括聯營卡)客戶,惟不適用於華僑永亨My Moment信用卡及Visa商務白金卡客戶。 2. 推廣期由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2月22日(包括首尾兩天),並分為2個階段進行:階段1為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包括首尾兩天);階段2為2015年1月20日至2月22日(包括首尾兩天)。 3.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之每一階段以華僑永亨信用卡作合資格本地及/或海外零售簽賬滿HK$5,000或以上,方合資格自動參加「食肆簽賬日日賞抽獎」計劃。 4. 合資格之零售簽賬適用於本地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惟不適用於其他簽賬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自動櫃員機之任何交易、信用額套現計劃之免息分期供款、禮品換購費(如適用)、「易繳費」繳費金額、現金透支、自動轉賬、八達通自動增值金額、保險費用、基金/汽車貸款、喇沙舊生會捐款、繳付稅項、籌碼兌換、所有信用卡費用、任何虛假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交易、未誌賬之交易、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款項等。本行保留對簽賬是否合符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5. 推廣期內,於每一階段合資格之客戶於該時段內於香港境內的任何食肆簽賬之總交易金額,將可獲享100%/50%/10%/2%之食肆簽賬現金回贈。本行將於2015年3月17日進行電腦隨機抽獎以決定該信用卡賬戶所獲編配的現金回贈百分率。回贈百分率當中已包括基本之「0.4%/0.8%現金回贈」及額外所得之回贈百分率。 6. 各百分率之簽賬回贈獎賞均設有全期最高獎賞金額上限;於整段推廣期內(以階段1及階段2合併計算),每位客戶最多可獲HK$60額外現金回贈(適用於2%回贈之客戶)、HK$500額外現金回贈(適用於10%回贈之客戶)、HK$2,500額外現金回贈(適用於50%回贈之客戶)及HK$6,000額外現金回贈(適用於100%回贈之客戶)。同一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之主卡及附屬卡的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及合資格食肆簽賬及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同一持卡人以不同信用卡簽賬,則不得合併計算。 7. 合資格食肆簽賬之定義為包括以合資格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於本地(香港境內)餐廳、快餐店、酒店餐飲、酒吧及酒廊以港幣交易之新簽賬;而不包括於商戶編號為非餐廳/食肆之商戶/機構(根據本行/Visa國際組織/MasterCard國際組織/中國銀聯及商戶的收單銀行不時界定)、海外食肆簽賬、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私房菜、設於美食廣場/超級市場/百貨公司內之食肆、俱樂部/會所內之餐飲或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所鑑定之商戶編號為非有關行業之正確商戶編號或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如對月結單內個別商戶之交易的商戶編號有所查詢,請致電本行客戶服務熱線。 8. 有關交易經本行核實並獲確認為合資格獲得簽賬回贈後,現行之「0.4%/0.8%現金回贈或華僑永亨飛行里數優惠」將如常於簽賬後下一期月結單內回贈。而透過此推廣計劃所獲贈之額外現金回贈,將於2015年3月份內自動誌賬入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內。信用卡賬戶必須於獲取回贈時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所獲得之簽賬回贈只可用作扣減簽賬或現金透支,並不可轉為現金及不得轉讓予他人或轉讓予其他賬戶。 9. 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客戶於此推廣計劃可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記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記錄為準。 10.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1.如客戶於獲享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推廣計劃之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內扣除相等於該現金回贈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2.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服務並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供應量、產品說明及/或其服務、虛假商品說明、不實的陳述、未經授權的陳述、不良營商手法或誘導),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3.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而毋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