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紅旅遊優惠 精選旅遊優惠折扣

客戶憑滙豐卓越理財信用卡累積單一簽賬相等於港幣800元的交易兩次,可以港幣250元享用機場轎車服務一次。

滙豐銀行
$250優惠價

最紅旅遊優惠 精選旅遊優惠折扣

更新日期: 2018 年 01 月 02 日

優惠詳情

全城最好的滙豐信用卡*,一卡百應。於推廣期內,客戶憑指定滙豐信用卡可享以下旅遊優惠

機場轎車服務
推廣期:即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於推廣期內累積單一簽賬相等於港幣800元的交易兩次,可以港幣250元享用機場轎車服務一次,往/返以下指定機場︰
- 香港國際機場
-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 新加坡樟宜機場
- 吉隆坡國際機場
- 曼谷素萬那普機場
-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 布達佩斯李斯特費倫茨國際機場
- 曼徹斯特機場
- 溫貝托德爾加多機場
- 布拉格瓦茨拉夫哈維爾國際機場
- 阿布扎比國際機場
- 杜拜國際機場
- 奧利弗坦博國際機場

預約或查詢詳情,請致電 Aspire Lifestyles 熱線 3122 8333 或電郵預約表格 (PDF) 至 pmc@aspirelifestyles.com 。

註:
1.優惠只適用於滙豐卓越理財信用卡持卡人 。
2.此優惠每月限額1,000個, 先到先得及必須預約 。
3.持卡人須於簽賬日起30日內向Aspire Lifestyles預約,並提供收據證明 。
* 根據RFi Group Hong Kong Priority & Retail Banking Council Study 2017上半年度調查報告。

條款及細則

「最紅旅遊優惠–機場轎車接送優惠」條款及細則
1.本推廣優惠的推廣期由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本推廣優惠適用於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滙豐」)於香港發出的滙豐卓越理財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人須以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繳付所有有關費用以享本推廣優惠。
3.於推廣期內,持卡人以同一合資格信用卡作單一簽賬相等於滿港幣800元之交易兩次(於下列第8條所列之「合資格簽賬」),可以每程港幣250元享用由Aspire Lifestyles(「服務供應商」)提供之機場轎車接送服務一次(於下列第6條所列之「服務」)(「優惠」)。持卡人可於本推廣享此優惠每月最多兩次,但須受下列第9條所約束。此優惠每月限額1,000個,先到先得,額滿即止,並必須預約。
4.持卡人須根據下列第5條所列之細則於合資格簽賬之簽賬日起30日內連同合資格簽賬之收據証明預約轎車服務。如未能於預訂服務時提供有關收據証明,恕不接受預約。如未能提供有關收據以作核實,持卡人須繳付正價費用每程港幣850元以享服務。預約須於最少3 個工作天前進行及只接受最多90日前之預約,優惠需於2019年1月3日或之前使用。
5.持卡人須提供姓名、合資格信用卡之卡號、聯絡電話及合資格簽賬之收據証明,致電(852-3122-8333)或電郵(pmc@aspirelifestyles.com)至服務供應商以作預約。請向服務供應商查詢有關收集個人資料之條款及細則。服務供應商將以Aspire Lifestyles收取有關預約款項,並結算該款項於合資格信用卡。
6.服務是指往返指定機場(詳見下列第7條)與當地市區之單程轎車接送服務。所有機場接送服務(新加坡不在此限)之旅程須限於50公里的範圍內完成,北京/上海/廣州之服務亦同時須於2小時內完成。市區接送地點須於當地境內及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經道路到達,不包括任何可引致服務不能完成或在不安全情況下才可完成的地區。若旅程超出指定範圍或於北京/上海/廣州之服務逾時, 持卡人須支付額外費用,費用因應各服務地點而定並於預訂時另行報價。服務已包括司機接送、行李運費、燃油費、隧道費及過橋費。服務之供應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按先到先得形式提供。每程均以一個接送地點為限,往返指定機場與市區,不設中途停站。接送路線由服務供應商全權決定。
7.指定機場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上海虹橋國際機場、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新加坡樟宜機場、吉隆坡國際機場、曼谷素萬那普機場、布達佩斯李斯特費倫茨國際機場、曼徹斯特機場、溫貝托德爾加多機場、布拉格瓦茨拉夫哈維爾國際機場、阿布扎比國際機場、杜拜國際機場及奧利弗坦博國際機場。
8.合資格簽賬不包括預繳、訂金、現金透支、現金儲值、增值服務、保險費用、繳交公共事務費用、繳交會籍費用、其他繳費服務費、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偽造/未經許可的交易及沒有商戶購物單據/簽賬收據正本的交易或正式交易紀錄。
9.用作兌換優惠之同一簽賬收據不可重覆使用以兌換此優惠。
10.優惠不能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或折扣及不得轉讓,亦不可與任何其他折扣、推廣優惠、特價產品、全年優惠、禮券、現金券、貴賓卡、貴賓積分計劃及會員優惠同時使用(除特別聲明外)。持卡人請向服務供應商查詢詳情。
11.於香港境內之接送服務時間如為凌晨00:01至凌晨06:00期間,須另支付每程港幣100元之晚間服務附加費。於香港境外之接送服務時間如為晚上23:00至早上07:00期間,須另須支付晚間服務附加費,費用因應服務地點而定,為每程由港幣60元至400元不等。持卡人將於預約服務時得悉有關費用。
12.如欲取消已預約之香港境內服務,持卡人須於服務前最少24小時前取消。如於24小時內取消服務、8 小時內更改服務或未能依約出現,服務供應商亦將收取全價服務費。如欲取消已預約之香港境外服務,持卡人須於服務前最少48小時前取消。如於48小時內取消或更改服務,或持卡人未能依約出現,服務供應商亦將收取全價服務費。
13.服務並不適用於特定日期(如當地節日或大型活動期間)。詳情請向服務供應商查詢。
14.如因安全理由或遇惡劣天氣,有關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颱風,暴雨,道路條件,任何乘客,司機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過載/過大/不規則行李物品的存放。服務供應商有權取消服務,而不會承擔因乘客未能使用服務而導致各種延誤或損失。
15.持卡人明白及接納所有服務及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有關服務並非由滙豐所提供。因此,有關服務供應商、其員工及其供應商於推廣計劃提供的各項服務及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有關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供應量、商戶的產品說明及/或其服務、虛假商品說明、不實的陳述、誤導、遺漏、未經授權的陳述、不良營商手法或誘導),滙豐理應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6.優惠須受本條款及細則、及服務供應商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服務供應商有權隨時終止優惠及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而不另行通知。滙豐概不承擔任何有關該等終止或更改的責任,亦恕不另行通知持卡人。持卡人請向服務供應商查詢優惠詳情及條款。
17.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必須於推廣期內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優惠。
18.持卡人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滙豐即會取消該持卡人獲享優惠的資格及其信用卡。滙豐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直接扣除持卡人獲享的優惠折扣金額而不作事先通知。
19.持卡人與滙豐的信用卡協議的條款及細則均繼續適用。滙豐保留權利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終止本推廣,而無需事先通知持卡人。滙豐就任何上述修改及終止無需負責。
20.除有關持卡人及滙豐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 》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1.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滙豐及/或服務供應商保留最終決定權。
22.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的監管要求所限。
23.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詮釋。
24.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