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屯門市廣場加入正義聯盟 換領限定禮品

於屯門市廣場加入正義聯盟 換領限定禮品

更新日期: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優惠詳情

今個聖誕,屯門市廣場聯乘華納兄弟影片2017年度壓軸鉅製 <<正義聯盟>>,舉辧 "<<正義聯盟>> X tmtplaza"大型聯乘活動, 將場地劃分多個大熱主題區,當中包括DC正義聯盟真人原大雕像,6大超級英雄型格列陣: BATMAN蝙蝠俠、WONDER WOMAN神奇女俠、THE FLASH閃電俠、AQUAMAN水行俠、CYBORG鋼骨,以及全長約7米原大最新型號蝙蝠車強勢登陸!
商場更特別舉辦「聖誕仿霓虹燈光牌手作坊」及限量版JUSTICE LEAGUE《正義聯盟》禮品換領等精彩活動,此外,場內特設VR模擬飛行遊戲區、展品珍藏區及期間限定店讓粉絲們選購各式別注版精品,讓您擁有一個至型聖誕!合力救地球!
日期:即日至2018年1月1日
時間: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地點:1樓中央廣場
按此瀏覽更多活動詳情。

聖誕仿霓虹燈光牌手作坊
工作坊舉辦日期:2017年12月3、10、17、24及31日 (星期日)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名額:每場16位 (共80位)
地點:1樓中央廣場
工作坊入場券換領
換領日期:即日至換完即止
換領地點及時間:1樓禮賓處;下午1時至晚上10時
換領方法:於商場內任何兩間不同商舖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500,憑該兩組由商戶發出的即日機印發票及其對應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換領,即可換領入場券一張,免費參加工作坊一次。(名額:共80位)

限量版JUSTICE LEAGUE《正義聯盟》禮品換領
顧客只需於商場內任何兩間不同商舖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指定金額,憑該兩組由商戶發出的即日機印發票及其對應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換領。
換領時間:下午1時至晚上10時 
換領地點:1樓禮賓處
禮品:《正義聯盟》每周指定模型公仔一個#
換領日期:即日至換完即止
所需電子貨幣^消費金額:港幣$800 (Sino Club 信和薈/屯門市廣場Phone Apps會員可以優惠價港幣$700換領)

禮品:《正義聯盟》X 山下菓子曲奇套裝一套
換領日期:2017年12月1日至換完即止
所需電子貨幣^消費金額:港幣$3,000 (Sino Club 信和薈/屯門市廣場Phone Apps會員可以優惠價港幣$2,800換領)

禮品:《正義聯盟》X b.wing水杯一個
換領日期:2017年12月11日至換完即止
所需電子貨幣^消費金額:港幣$1,500 (Sino Club 信和薈/屯門市廣場Phone Apps會員可以優惠價港幣$1,400換領)

禮品:《正義聯盟》模型公仔一套(一套六個) (限量:100套)
換領日期:2017年12月24日至換完即止
所需電子貨幣^消費金額:港幣$4,000 (Sino Club 信和薈/屯門市廣場Phone Apps會員可以優惠價港幣$3,800換領)

#神奇女俠(11月14日起);蝙蝠俠(11月21日起);閃電俠(11月28日起);超人(12月5日起);鋼骨(12月12日起);水行俠(12月19日起)
*每人最多換領1份。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借記卡、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Tap & Go、支付寶、微信支付及八達通信,現金付款恕不接受。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 每人每日只可參加推廣活動壹次,每組發票只可參加推廣活動壹次。
- 每人每日只可換領「限量版「正義聯盟」模型公仔」1個或「限量版「正義聯盟」 x 山下菓子曲奇套裝」1套或「限量版「正義聯盟」模型公仔」1套或「霓虹燈工作坊」入場券1張或「限量版「正義聯盟」 x b.wing水杯」1個。
- 收據只接受商舖發出之正式發票連同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之正本,恕不接受任何月結單繳費、電話繳費、銀行、地產代理、短期展銷攤位、八達通增值、流動電話或網上儲值卡增值、購買門券及行使現金券/ 禮券之消費,任何現金付款發票恕不接受。
- 正式發票上之款項必須與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相符。
- 如出示之信用卡付款存根與發票為同一單據,顧客必須向職員提供相符的信用卡,以作核對,屯門市廣場有權為有關收據拍照以作核實之用。
- 此推廣活動並不適用於任何網上消費或付款。
- 恕不接受重印之商戶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而電子貨幣付款必須為持卡人存根。
- 所有發票必須由工作人員核對方為有效,如對任何發票真偽有懷疑,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參加。
- 所有禮品均不可兌換現金及不設退換。
- 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 信和薈優惠必須出示有效會員卡或聯營信用卡方可享用;已登記之八達通並不適用。
- 整個活動禮品總數為6,180份,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 主辦機構保留修改有關換領細則之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爭議,概以屯門市廣場之決定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