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會廣場3小時 + 30日連環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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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會廣場3小時 + 30日連環泊優惠

更新日期: 2017 年 04 月 18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7年5月14日,私家車車主於新都會廣場內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銀聯卡/八達通)即日消費滿HK$200,即享3小時免費泊車(1),及獲享「30日泊車證」乙張,持證之車主於發證翌日起30日內於指定入車時段可享用免費泊車每日1小時最高達30小時(2)。

登記泊車優惠地點:L2顧客服務中心

條款及細則

(1)換領泊車優惠條款及細則:
-由1/4/2017起,顧客於辦理購物泊車優惠時,必須於登記時出示即日有效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及相符的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銀聯卡/八達通)付款存根正本。
-優惠只適用於私家車車主。顧客換取免費泊車優惠,最多可累積2張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銀聯卡/八達通)付款存根。每張八達通卡、Visa/MasterCard/易辦事或銀聯卡只可享用優惠乙次。
-泊車優惠只限於指定優惠時段內(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10am-10pm)提供,並以入車時間計算。
-下列種類之發票均不能換取免費泊車優惠:手寫發票或收據、臨時攤位或展覽商之發票、辦公大樓租戶之發票、八達通增值、其他增值服務、購買或使用現金券/禮券/新地商場贈券/食品券/貨品換領券/禮品卡/積分卡/儲值卡/電話卡、汽車美容服務、繳交電話或傳呼費用、繳付經紀之佣金、銀行服務、發票副本、重印發票及網上購物。
-以下情況均不能換取泊車優惠:卸貨車輛、公共交通(例如:的士)等使用者,或已繳付停車場費後,才出示當日之發票。
-顧客可憑八達通咭、Visa/MasterCard/易辦事或銀聯卡連同即日機印發票,往L2顧客服務中心辦理泊車優惠登記手續。有關手續必須於發票發出當日凌晨十二時正前辦理,逾時無效。
-如有任何爭議,新都會廣場服務處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2)「30日泊車證」使用條款及細則
-優惠只適用於私家車輛,不適用於任何商業車輛,持證之私家車車主於發證翌日起30日內指定入車時段可享用免費泊車每日1小時,最高達30小時。
-指定入車時段:星期一至五5pm - 10pm;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10am - 10pm(以入車時間計)。可與場內其他泊車優惠共同使用,但不可與「晚膳額外1小時泊車優惠」共同使用。如逾時泊車,顧客需以八達通或信用卡另繳其後之泊車收費。其他使用條款詳情請參閱泊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