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消費參加2016 BIGBANG MADE [V.I.P] TOUR IN HONG KONG大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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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消費參加2016 BIGBANG MADE [V.I.P] TOUR IN HONG KONG大抽獎

更新日期: 2016 年 06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與BIGBANG近距離見面,絕對不容錯過!尋求不一樣的興奮!
2016年6月23日至7月13日,以EPS單一消費滿HK$300,憑有效存根即可登記參加抽獎*,有機會贏取VIP Package!

限定100套VIP Package
2016 BIGBANG MADE [V.I.P] TOUR IN HONG KONG入場門票(價值HK$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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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ANG歡送活動VIP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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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獎活動受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抽獎結果將於2016年7月19日刊登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

2016 BIGBANG MADE [V.I.P] TOUR IN HONG KONG
演出日期:2016年7月22至24日
時間:晚上8時(7月22至23日)/ 晚上7時(7月24日)
地點:亞洲國際博覽館ARENA

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16年6月23日至7月13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2. 抽獎活動的指定登記網頁為rewardeps.com.hk/bb16(下稱「登記網頁」)。 
3. 於推廣期內,成功以EPS單一消費滿HK$300,消費金額以EPS購物淨值計算,不包括以提取現金之金額(下稱「有效交易」),便可憑相關EPS客戶存根(下稱「有效存根」)於登記網頁登記參加是次抽獎活動(下稱「網上登記」)。 
4. 參加者如在同日於相同EPS商戶進行多於一次的有效交易,只會當作單一有效交易計算,即在此情況下只可獲抽獎機會一次。 
5. 參加者必須以其本人的銀行卡及個人資料進行有效交易及網上登記,以非本人的EPS有效存根登記均為無效,其得獎資格將會被取消。 
6. 每項有效交易只需於網上登記一次,重複登記將不會獲得額外抽獎機會。 
7. 每名參加者參加總次數不限,於整個推廣期內每名參加者只能獲獎一次。 
8. 參加者須於2016年6月23日(00:00)至7月13日(23:59)內成功完成網上登記方可參加抽獎。任何尚未完成網上登記之有效交易將不獲任何抽獎資格,時間計算一概以登記網頁之系統伺服器為準。參加者請盡早進行網上登記,以免因網路擠塞而延誤登記。任何因電腦、電話及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EPS Company(Hong Kong)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概不負責並以EPS Company(Hong Kong)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9. 參加者須於網上登記時正確輸入: 
- 有效交易之指定資料包括終端機號碼、商戶號碼、交易日期、交易時間、ISN號碼; 
- 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姓名(須與香港身份證及相關有效交易之銀行支賬戶口持有人相符); 
- 參加者之聯絡資料包括聯絡電話、電郵地址; 
網上登記的任何資料經確認輸入後不得更改。 
10. 參加者完成網上登記後將獲得該次登記之參考編號,並代表已明白及同意接受是次抽獎活動之所有條款及細則。 
11. 整個推廣合共送出「2016 BIGBANG MADE [V.I.P] TOUR IN HONG KONG」(下稱「演出活動」)之VIP PACKAGE 100套,每套VIP PACKAGE包括演出活動入場門票一張及歡送活動通行證一張(下稱「VIP PACKAGE」)。抽獎由電腦以隨機方式抽出,整個推廣期內合共抽出50名得獎者。每名得獎者可獲VIP PACKAGE兩套(下稱「獎品」)。 
12. 抽獎結果將於登記網頁內公佈。抽獎結果亦將於2016年7月19日刊登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 
13. 參加者必須保留完整的有效存根正本以作領獎之用。任何副本、經塗改、損毀、複印、顯示交易不接受或以非本人的EPS有效交易登記之EPS存根恕不接受。 
14. 得獎者須親身於指定時間前往指定領獎地點領取獎品,否則視為自動棄權,得獎資格將被取消,EPS Company(Hong Kong)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概不負責,並不會有後補得獎者。如領獎人數眾多,指定領獎地點之職員有權實施一系列人群控制措施。 
15. 得獎者於領取獎品時須出示得獎交易之完整有效存根正本、得獎者的香港身份證以及相關得獎有效交易進行時所使用之銀行卡。如銀行卡卡面未能顯示相關有效交易之銀行支賬戶口號碼及持卡人姓名,得獎者須出示相關銀行戶口證明(該證明須顯示有關的銀行支賬戶口號碼及銀行戶口持有人姓名),以確認得獎者之領獎資格。除香港身份證外,相關銀行戶口證明等資料將會保留影印副本並作為得獎記錄備份之用。如得獎者所登記之資料與領獎時所提供之證明文件不符,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並不會有後補得獎者。 
16. 參加者已登記之個人資料、聯絡資料、交易資料及銀行戶口證明副本將於推廣期完結後3個月內銷毀,已同意提供資料給予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作推廣資訊發送的參加者資料除外。 
17. 獎品為非賣品,於任何情況下均不能兌換現金、退換或退款。演出活動入場門票及歡送活動通行證之分配由演出活動的主辦機構安排,得獎者不得異議。已領取之演出活動入場門票及歡送活動通行證如有遺失,恕不補發。演出活動入場門票及歡送活動通行證持有人將受相關演出活動入場門票及歡送活動通行證上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8. 由於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並非演出活動及歡送活動的主辦機構,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不會對演出活動及歡送活動的主辦機構所提供之演出、安排及服務質素作出保證及責任承擔。如遇上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而影響演出活動,持演出活動入場門票及歡送活動通行證之人士請留意演出活動的主辦單位之有關公佈及安排。 
19. 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有權授權任何代理公司或外判公司為是次抽獎活動作登記網頁之製作、操作、管理,及網頁內的資料收集、管理和保安,以及處理領獎通知及安排,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公司或外判公司將會根據此條款及細則所列明的用途下保留及保密處理所被收集的資料。 
20. 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公司或外判公司之僱員,均不可參加是次抽獎活動,以示公正。 
21. 如有任何爭議,EPS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