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中銀信用卡於崇光百貨購物 保證可獲5倍簽帳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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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中銀信用卡於崇光百貨購物 保證可獲5倍簽帳積分

更新日期: 2014 年 01 月 24 日

優惠詳情

新年新開始!中銀信用卡讓您專享崇光購物積分獎賞,由2014年1月3日至2月23日,憑中銀信用卡於指定積分獎賞日於崇光百貨即日累積零售簽帳淨額滿HK$2,000或以中銀崇光VISA白金卡即日累積零售簽帳淨額滿HK$1,500,即可獲5倍簽帳積分!

中銀崇光VISA白金卡客戶更可享「崇光黃金馬年幸運大抽獎」雙倍抽獎機會#及專享全年5%折扣(適用於指定商戶),盡享三重優惠!

5倍簽帳積分登記熱線:8228 2555 (只需登記一次)
登記期:2014年1月3日至2月25日
指定積分獎賞日:2014年1月3至5日、1月10至12日、1月17至19日、1月24至26日、1月31至2月3日、2月7至9日、2月14至16日及2月21至23日

#推廣期由2014年1月2日至2月9日。
想馬年行番個大運,一於帯埋您嘅中銀信用卡去SOGO掃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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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註: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42381-42382 「崇光購物 5 倍簽帳積分獎賞」推廣條款及細則: 1. 「崇光購物 5 倍簽帳積分獎賞」推廣(下稱「5 倍簽帳積分推廣」)只適用於在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及所有中銀聯營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並不適用於中國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美金卡、長城國際卡、私人客戶卡、中銀採購卡、中銀預付卡、中銀循環「易達錢」及 Intown 網上卡。 2. 「5 倍簽帳積分推廣」之推廣期由 2014 年 1 月 3 日至 2 月 23 日(包括首尾兩日)。指定積分獎賞日包括 1 月 3 至 5 日、1 月 10 至 12 日、1 月 17 至 19 日、1 月 24 至 26 日、1 月 31 日至 2 月 3 日、2 月 7 至 9 日、2 月 14 至 16 日及 2月 21 至 23 日(下稱「積分獎賞日」)。「5 倍簽帳積分推廣」登記期由 2014年 1 月 3 日上午 10 時至 2014 年 2 月 25 日晚上 11 時 59 分(下稱「登記期」)。登記熱線將於 2014 年 2 月 26 日零時起停止服務。 3. 客戶在積分獎賞期內以在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 標誌的中銀信用卡(不包括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只需於香港地區內的崇光百貨(包括銅鑼灣及尖沙咀分店)累積簽帳滿 HK$2,000 (以即日零售簽帳累積淨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交易」),即合資格參加本推廣。而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客戶只需於香港地區內的崇光百貨(包括銅鑼灣及尖沙咀分店)累積簽帳滿 HK$1,500 (以即日零售簽帳累積淨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交易」),即合資格參加本推廣。有關總積分獎賞將以客戶(包括其名下所有卡帳戶合併計算)於整個積分獎賞期內的簽帳金額作計算,憑卡每次即日累積零售簽帳淨額滿 HK$1,500 (適用於中 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客戶) / HK$2,000 (其他合資格中銀信用卡客戶),方為合資格的交易以用作計算 5 倍簽帳積分。如參與分店停止營業,有關積分獎賞將不適用。 4. 若客戶同時擁有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及其他合資格之中銀信用卡,只需於積分獎賞期內單日累積零售簽帳淨額滿 HK$1,500,即可參加「5 倍簽帳積分推廣」,唯客戶必須於完成指定簽帳要求後進行登記,而其後之簽帳亦以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之單日累積簽帳要求為基準。 5. 客戶若持有多於 1 個合資格信用卡帳戶,或同時持有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及其他合資格中銀信用卡,亦只需以其中一張信用卡作登記 1 次,積分獎賞將誌入首張經電話成功登記的主卡卡帳戶內。客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進行多於 1 次的登記,有關積分獎賞亦將會誌入首張經電話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帳戶內。客戶若以其名下並非合資格信用卡進行登記或簽帳,將不獲享積分獎賞。 6. 凡參與登記,客戶須於完成合資格交易後,於登記期內致電 24 小時登記熱線 8228 2555 登記( 下稱「登記」) ,即時可獲發 1 個登記編號。客戶若未能於登記期內成功登記或未能輸入正確登記資料,將不獲享積分獎賞。 7. 「5 倍簽帳積分推廣」設有全期最高回贈積分上限,並以每位客戶(以身份證號碼)為上限計算單位。每位客戶於積分獎賞日最多可共獲額外 30,000 簽帳積分。客戶名下所有合資格之信用卡帳戶將會合併計算。主卡及附屬卡的簽帳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帳戶,附屬卡客戶的積分獎賞將與主卡客戶合併計算。此回贈積分獎賞的計算已包括客戶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於所有積分獎賞日的合資格交易。 8. 積分獎賞不適用於參與「現金回贈」計劃的客戶。如已參與「現金回贈」計劃的客戶,其獲發的簽帳積分將被轉爲相等價值的簽帳額(以四捨五入及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 誌入卡帳戶内。獲贈的簽帳額只可用作推廣期後信用卡零售簽帳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或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推廣期結束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9. 登記一經完成,所有登記資料將被列入記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透過登記熱線讀出的登記記錄並不代表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已確認客戶符合獲享積分獎賞的資格。卡公司將根據有關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記錄,以決定客戶有關獲得積分獎賞的資格。若客戶持有的登記資料與卡公司記錄不符,概以卡公司之記錄為準。 10. 只有在積分獎賞期內於崇光百貨內附有簽帳存根之零售簽帳交易方合資格參加「5 倍簽帳積分推廣」。所有合資格簽帳均需於積分獎賞期內完成(以交易日期計算),並於2014 年 3 月 2 日或之前誌帳,方合資格獲得積分獎賞。合資格簽帳指於崇光百貨銅鑼灣及尖沙咀分店的零售簽帳交易,不包括禮品換購費、郵購、電話訂購、禮品送貨服務費、購買崇光購物禮券、商戶免息消費分期交易及其他沒有簽帳存根的交易等。簽帳以附有簽帳存根的零售簽帳淨額計算。零售簽帳淨額不包括以「積 FUN 錢」兌換的禮券金額。每位 客戶除可於當月之月結單獲贈基本簽帳積分外,更可獲額外 4 倍積分獎賞。額外之 4 倍簽帳積分將於 201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誌入有關信用卡内,並顯示於 2014 年 5 月或 6 月份之月結單上。 11.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帳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2.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帳、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亦沒有資格參加「5 倍簽帳積分推廣」。推廣只適用於已誌帳並保留有關簽帳存根的交易。 13. 客戶的信用卡帳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積分獎賞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推廣。如客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帳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該帳戶將不獲發額外積分獎賞。 14. 所獲贈之積分獎賞不能兌換現金、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有關簽帳積分之條款及細則,概以中銀信用卡「簽帳得 FUN」禮品集内所定為準。 15. 提供登記電話系統的供應商員工均不可參與此「5 倍簽帳積分推廣」。 16. 卡公司對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下稱「商戶」)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素及供應量)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7. 卡公司及商戶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8.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9.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崇光黃金馬年幸運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1. 「崇光黃金馬年幸運大抽獎」:憑中銀信用卡即日累積簽帳每滿 HK$500 即可獲 1 張抽獎券,滿 HK$1,000 可獲 2 張抽獎券,如此類推。 憑 中銀崇光VISA 白金卡即日累積簽帳每滿 HK$500 即可獲 2 張抽獎券,滿 HK$1,000 可獲 4 張抽獎券,如此類推。每位客戶可獲得的抽獎券數目不設上限。有關抽獎結果將由崇光百貨於 2014 年 2 月 19 日公佈。中銀崇光 VISA 白金卡專享「崇光黃金馬年幸運大抽獎」雙倍抽獎機會的推廣期由 2014 年 1 月 2 日至 2月 9 日(包括首尾兩日)。 2. 參加抽獎及領取獎品必須出示即日簽帳收據方可獲取獎品。優惠受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閲店内宣傳品。 3. 客戶的信用卡帳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獎品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抽獎。如客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帳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得獎者自動放棄領取獎品,將不獲發有關獎品,有關獎品將自動取消。 4. 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卡公司有權即時取消客戶的得獎資格及/或取消該信用卡帳戶,亦可毋須事先通知於該信用卡帳戶直接扣除相等於獎品原價的金額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爲適當的法律行動。 5.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6.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為 42381- 42382。 7.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