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樂‧廚」蝴蝶街市開業慶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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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樂‧廚」蝴蝶街市開業慶祝活動

更新日期: 2017 年 02 月 16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客戶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於蝴蝶街市可享以下消費獎賞

優惠1
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即日消費滿200港元(最多2張機印發票正本,其中1張須由街市商戶發出),即可換領遊戲劵一張。每張遊戲劵可挑戰有獎遊戲一次,難度越高,禮品越豐富!精美禮品包括:乾貨食材、家品、家電等。(每日名額共120份,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3月5日(逢星期六及日)
時間:下午2時至6時
遊戲劵換領地點:蝴蝶街市及蝴蝶廣場2樓
攤位遊戲地點:蝴蝶廣場2樓

優惠2
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於1星期內累積消費滿388港元(最多5張發票,其中最少2張須由街市不同商戶發出),即可免費換領環保購物車1架。(共1,000架,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換領日期:即日起至換完即止
換領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8時
換領地點:蝴蝶廣場顧客服務台
 
*活動內容、條款及細則請參閱場內之宣傳品,內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條款及細則

條款與細則:
1.「環保購物車換領」活動由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辦單位」)舉辦;
2.「環保購物車換領」活動日期由即日起至換完即止(總數共1,000架,先到先得);
3.「環保購物車換領」活動時間為上午10時至晚上8時,晚上8時後發出之發票,可於翌日同一時段作換領用途,逾期無效;
4.「環保購物車換領」必須於蝴碟廣場及其街市一星期內累積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消費滿388港元或以上,憑同一街市/商場之不同商戶發出之電子貨幣機印發票正本最多5張(其中最少2張須由街市之不同商戶發出),方可換領環保購物車乙架;
5.一星期內所累積的電子貨幣機印發票是由星期一起計的7日內(即星期一至日)計算;
6.所有用作參加換領禮品之發票必須印在清晰商戶名稱、消費日期、時間及金額之收銀機單據(機印發票)正本;恕不接受發票重印本、影印本或已損毀及/或塗改之發票;
7.恕不接受任何銀行、老人院、護老院、醫務中心、證券及投資公司、香港賽馬會、展銷攤位、展銷亭、購買門票、八達通增值、繳費靈、律師費、地產代理佣金、租金、購買郵票之收據、易辦事及信用卡存根、購買或增值商戶會員卡或購買任何商鋪禮券及餅券之收據;
8.計算消費總額須扣除任何信用卡、易辦事或會員卡等積分或優惠後之淨支付金額;
9.所有發票必須由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核對後方為有效,如對任何發票之真偽存有懷疑,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有絕對酌情權拒絕接受;
10.已用作換領禮品之發票均被蓋印,以茲識別;已蓋印之發票不可重複使用參與商場內其他換領活動(包括商場泊車優惠);
11.所有禮品會於核對發票後即時派發,顧客必須即時檢查清楚,如發現有任何損毀情況,須即時進行更換,事後將不獲安排更換或其他補償;以上圖片只供參考;
12.為公平及避免秩序混亂起見,參與換領活動之顧客每人每次只可憑同一套發票換領禮品一份,每位排隊顧客只當一位計算,請勿代其他人士排隊輪侯換領禮品。如顧客於排隊期間離隊,則須重新排隊輪侯;
13.所有禮品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
14.換領名額之分發由主辦單位之工作人員決定,參加者不得異議;
15.主辦單位並非禮品供應商,如對禮品之品質狀泡或禮品上列明的任何規格上有任何疑問、查詢及/或跟進服務均由相關的供應商負責,主辦單位對禮品任何事宜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6.參加者須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其參與此換領活動之照片/錄像作是次或日後活動的宣傳及推廣用途;
17.主辦單位旗下之外判公司、商戶、有關的合作伙伴及其僱員,均不可參加是次活動;
18.消費換領活動條款及細則或因應個別情況而有所更改,主辦單位保留取消、暫停或更改此消費換領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因該取消、暫停或更改而引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後果,主辦單位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19.換領活動及條款及細則約束;
20.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21.查詢請與商場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