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閃 奬賞 積分 兌換 精選 禮券 低至65折

推廣期內,交通銀行信用卡卡戶只須進行1筆滿HK$500之單一零售簽賬,可以以低至65折獎賞積分換領特選商戶禮券。

交通銀行
65折

快閃 奬賞 積分 兌換 精選 禮券 低至65折

更新日期: 2019 年 03 月 08 日

優惠詳情

快閃 奬賞 積分 兌換 精選 禮券 低至65折

由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銀行信用卡卡戶只須進行1筆滿HK$500之單一零售簽賬,可以特低獎賞積分換領以下特選商戶禮券:

  • 鴻福堂自家湯券1張 - 8,750分(67折)
    面值HK$53(13,250獎分)
  • 鴻福堂自家涼茶券1張 - 4,200分(65折)
    面值HK$26(6,500獎分)
  • 榮華現金券1張 - 8,750分(7折)
    面值HK$50(12,500獎分)

換領期:請於2019年4月15日或之前填妥此表格並以傳真或郵寄交回銀行。
傳真:2591 9968
郵寄:香港灣仔告士打道231-235號交通銀行大廈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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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快閃獎賞積分兌換精選禮券」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1. 交通銀行信用卡「快閃獎賞積分兌換精選禮券」推廣計劃(「本計劃」)只適用於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於香港發行及簽賬獎賞計劃選定為獎賞積分之交通銀行信用卡及銀行不時之其他信用卡(「信用卡」)主卡卡戶(「卡戶」),不包括選擇現金回贈計劃之白金信用卡、太平洋信用卡、附屬卡、PC網上卡及禮物卡。
2. 本計劃推廣期由2019年3年1日至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 推廣期內,卡戶只要進作出單筆合資格簽賬滿HK$500一次(「合資格簽賬」),即可於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包括首尾兩天(「換領期」)以特低獎賞積分換以下指定特選商戶禮券(「禮券」):

禮券:鴻福堂自家湯券1張

面值:HK$53

特低獎賞積分兌換:8,750分(13,250分)

 

禮券:鴻福堂自家涼茶券1張

面值:HK$26

特低獎賞積分兌換:4,200分(6,500分)

 

禮券:香港榮華現金券1張

面值:HK$50

特低獎賞積分兌換:8,750分(12,500分)

每次卡戶推廣期內兌換禮券數量及次數不限。
4. 「合資格簽賬」包括於推廣期內以指定信用卡作(1)本地零售簽賬交易、(2)以外幣(即非港幣)之海外零售簽賬交易、(3)網上購物之零售簽賬交易及(4)郵寄/傳真/電話方式購物。
5. 「合資格簽賬」不包括:本地及/或海外現金透支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金額、零閃付簽賬交易、電子錢包的簽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WeChat Pay、PayMe及支付寶、所有分期計劃交易之每月供款、商戶分期之每月供款、自積金及/或強積金供款、結餘轉戶交易、所有網上繳費,購買賭場籌碼、稅款、購買旅行支票、保費、所有信用卡收費繳款(例如:年費、財務收費等)、其他推廣優惠之換領費用及銀聯雙幣信用卡內地交易包括內地購買物業、汽車、機票、燃油、批發、超市交易、支付醫院費用、繳交學費的交易及銀行不時指定之信用卡交易。
6. 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會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惟附屬卡賬戶不獲本計劃之參加資格及/或獎賞。卡戶如持有多於一張主卡,其多張主卡之簽賬不得轉讓或合併計算「合資格簽賬」以獲享參與本計劃之資格。
7. 若卡戶以銀行發出之指定銀聯雙幣信用卡於國內簽賬,則每簽賬人民幣1元相等於港幣1元計算本計劃之合資格簽賬。
8. 所有零售簽賬交易日期均以銀行記錄之交易日期計算。合資格簽賬必須於銀行誌入簽賬回贈前入賬,否則不論任何原因而造成延遲入賬(包括但不限於因爭議交易、退單交易或商戶延遲交單等),有關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本計劃,而有關交易款項亦不屬於合資格簽賬。
9. 換領禮券之卡戶必須於2019年4月15日或以前將換領表格傳真到卡中心,逾期恕不接納(以銀行收妥日為準)。
10. 若卡戶換領禮券之申請成功,銀行將於換領期完結後8星期內,根據卡戶本地通訊地址紀錄以寄出禮券換領信予卡戶。換領禮券所需積分,將自動由卡戶指定信用卡賬戶扣除並顯示於下一期之月結單上。
11. 有關禮券使用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禮券背面。
12. 所有換領一經申請及確認,不得撤銷或更改。如卡戶指定信用卡未符合上述換領禮券之合資格簽賬要求,或該信用卡賬戶之總積分不足以換領所申請兌換之禮券,銀行將取消換領申請。若卡戶換領禮券之申請不成功,銀行將於推廣期完結後8星期內寄出申請不成功之通佑信予有關卡戶。
13. 本計劃只接受由同一主卡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需獎賞積分。卡戶名下之信用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
14. 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所有禮券均不得退回、轉換或兌換現金。禮券如有遺失、被竊或損毀,銀行恕不承擔責任,亦不會補發或作任何賠償。
15. 信用卡賬戶必須於獲取本計劃禮券換領信時,賬戶狀況仍然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任何有舞弊或欺詐成份、虛假、其他未經許可、已取消、已退款或未誌賬的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本計劃。銀行將經電腦核實卡戶之信用卡交易紀錄,方確定其於本計劃獲享換領禮券之資格。卡戶必須保留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銀行存檔紀錄不符,概以銀行存檔紀錄為準。
16. 卡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份,銀行有權取消卡戶的換領資格及按張計從卡戶的賬戶收取禮券之標準價費用而不作另行通知。
17. 卡戶明白及接納所有圖片、產品及服務的資料、供應及說明均由商戶提供及只供參考,銀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與產品及/或服務相關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及供應量)均由商戶獨自承擔。
18. 銀行有權隨時修改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計劃而毋須作出任何事先通知。銀行對於任何有關計劃的更改或終止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9. 如有任何爭議,銀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除卡戶及銀行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的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的利益。
21. 本計劃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