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市廣場換領《分手100次》電影換票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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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市廣場換領《分手100次》電影換票証

更新日期: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優惠詳情

電影換票証換領
顧客凡於屯門市廣場內任何兩間不同商舖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800元,憑該兩張不同商戶發出之即日發票及對應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及八達通,現金付款恕不接受),即有機會換領《分手100次》電影換票証乙張。(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日期:7月18日起至換完為止
時間:下午1時至晚上10時
地點:1樓禮賓處

節目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告。
查詢熱線:2450 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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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若顧客所持之該組發票超過港幣1,600,最多可換領《分手100次》電影換票証兩張。 2. 每人每日只可參加一項推廣活動一次及每組即日發票只可參加一項推廣活動一次。 3. 收據只接受商舖發出之正式發票連同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之正本,恕不接受任何月結單繳費、電話繳費、銀行、地產代理、短期展銷攤位、八達通增值、流動電話儲值卡增值、購買門券及行使現金券/禮券之消費,任何現金付款發票恕不接受。 4. 消費總額為扣除任何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或會員卡等積分及優惠後之淨支付金額。 5. 正式發票上之款項必須與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相符。 6. 如出示之信用卡付款存根與發票為同一單據,顧客必須向職員提供相符的信用卡,以作核對。 7. 此推廣活動並不適用於任何網上消費或付款。 8. 恕不接受重印之商戶發票;而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必須為正本,恕不接受任何重印之電子貨幣存根。 9. 所有發票必須由工作人員核對方為有效,如對任何發票真偽有懷疑,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參加。 10.主辦機構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可參加,以示公允。 11.推廣活動參加名額之分發由主辦機構工作人員決定,參加者不得異議,並不設退換。 12.《分手100次》電影換票証均不可兌換現金,名額400個,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13.換票証影印本如不接受。 14.請妥善保管換票証,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15.主辦機構有權增刪、更換演出者,及將節目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6.如有任何爭議,屯門市廣場保留換領及行使入場券之最終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