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6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客戶憑華僑永亨信用卡於海外及香港境內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簽賬,可賺取高達8X現金回贈!
獎賞1 海外簽賬賺取高達3X現金回贈
於推廣期內,憑卡於海外以外幣簽賬累積滿HK$3,000或以上,可享高達3X現金回贈!讓你盡情簽盡情玩,實在開心又
過癮!
於海外以外幣簽賬累積金額:HK$3,000或以上
金卡 / 普通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2X
Visa Innite卡 / 白金卡 / 鈦金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3X
最高回贈金額:HK$100
獎賞2 香港境內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簽賬再賺取高達5X現金回贈
於推廣期內,憑卡於香港境內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適用於航空公司之簽賬)作單一簽賬滿HK$3,000或以上(以最高單一金額計算),更可享高達5X現金回贈!
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或任何航空公司單一簽賬金額:HK$3,000 - HK$5,999
金卡 / 普通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2X
Visa Innite卡 / 白金卡 / 鈦金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3X
最高回贈金額:HK$100
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或任何航空公司單一簽賬金額:HK$6,000或以上
金卡 / 普通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3X
Visa Innite卡 / 白金卡 / 鈦金卡
信用卡類別簽賬回贈倍數:5X
最高回贈金額:HK$200
香港境內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適用於航空公司之簽賬)包括:
指定旅行社 / 旅遊網站:
永安旅遊、康泰旅遊、東瀛遊、美麗華旅遊、專業旅運、中國旅行社、星晨旅遊、新華旅遊、Agoda.com、Expedia.com.hk、hutchgo.com、zuji.com.hk、Hotels.com、Ctrip.com、Hotel.com、booking.com
航空公司:
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香港航空、香港快運、長榮航空、中華航空、新加坡航空、泰國航空、亞洲航空、中華航空、日本航空、更多其他航空公司不能盡錄
註:
1. 會員於海外或國內以「即時外幣兌換(Dynamic Currency Conversion)」方式簽賬,可選擇以當地貨幣或港幣作結算,而所選擇之結算貨幣將不能更改。若會員選擇以港幣作結算,該簽賬將不能享有獎賞1之額外現金回贈。
2. 獎賞1之回贈以每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計算,最多可獲額外HK$100現金回贈。主卡與附屬卡之簽賬及回贈金額將合併計算;同一持卡人以不同信用卡簽賬,則不得合併計算。
3. 獎賞2之回贈以最高單一簽賬金額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計算,最高回贈金額為HK$100(適用於單一簽賬金額滿HK$3,000至HK$5,999)或HK$200(適用於單一簽賬金額滿HK$6,000或以上)。如會員其名下擁有多於一張華僑永亨信用卡,其多張華僑永亨信用卡之簽賬金額亦不得合併計算。
獎賞1之條款及細則: 1.會員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海外以外幣簽賬累積滿HK$3,000或以上,方可獲享「高達3倍現金回贈」。 2.合資格海外簽賬指以外幣(即非港幣)結算之海外零售簽賬交易,不包括以外幣完成之網上/郵寄/傳真/電話方式訂購(包括繳費及購物)、現金透支、籌碼兌換、銀聯信用卡之中國內地進行購買物業、汽車、支付醫院費用及繳交學費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虛假交易及最後被取消/退回之簽賬皆不計算為合資格海外簽賬交易。會員所簽賬之商戶合資格與否由華僑永亨銀行全權及絕對酌情決定,並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 3.會員於海外或國內以「即時外幣兌換(Dynamic Currency Conversion)」方式簽賬,可選擇以當地貨幣或港幣作結算,而所選擇之結算貨幣將不能更改。若會員選擇以港幣作結算,該簽賬將不能享有海外簽賬之所有額外現金回贈。 4.每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最多可獲額外HK$100現金回贈。主卡與附屬卡之簽賬及回贈金額將合併計算;同一持卡人以不同信用卡簽賬,則不得合併計算。 獎賞2之條款及細則: 1.會員憑合資格信用卡於香港境內之指定旅行社/旅遊網站(適用於航空公司之簽賬)單一簽賬滿HK$3,000至HK$5,999,可獲享「高達3倍現金回贈」;單一簽賬滿HK$6,000或以上,可獲享「高達5倍現金回贈」。 2.合資格簽賬只限香港境內之指定旅行社/旅遊網站(適用於航空公司之簽賬),其定義將根據華僑永亨銀行 / Visa Worldwide Pte. Limited / MasterCard Asia/Pacic (Hong Kong) Limited / 中國銀聯及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不時界定為本港旅行社(包括香港境內預訂旅遊服務之網站)之類別,而不包括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所鑑定之商戶編號為非有關行業之正確商戶編號或其他未經 許可之簽賬。如對月結單內個別商戶之交易的商戶編號有所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3.每位信用卡會員於獎賞2優惠之最高回贈金額為HK$100(適用於單一簽賬金額為HK$3,000至HK$5,999)或HK$200(適用於單一簽賬金額為HK$6,000或以上)。如會員其名下擁有多於 一張華僑永亨信用卡,其多張華僑永亨信用卡之簽賬金額亦不得合併;而所獲享之獎賞則以最高單一簽賬金額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計算。 4.是次推廣所涉及之產品、服務及資訊均由指定旅行社旅遊/網站及航空公司直接售賣及提供給會員。因此,所有有關責任及義務亦由有關商戶全權負責。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此計劃只適用於華僑永亨信用卡(包括聯營卡)會員;惟不適用於My Moment信用卡、商務卡及於2016年4月1日後開立的銀聯信用卡。 2.推廣期由2016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所有合資格簽賬須於2016年7月15日或之前誌賬,有關日期以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 3.是次推廣之回贈倍數包括2倍、3倍及5倍。回贈倍數當中已包括基本之「0.4% / 高達0.8%現金回贈」及額外1倍、2倍及4倍之現金回贈金額。 4.有關交易經華僑永亨銀行核實並獲確認為合資格獲得簽賬回贈後,現行之「0.4%/高達0.8%現金回贈或華僑永亨飛行里數優惠」將如常於簽賬後下一期月結單內回贈。而透過此推廣計劃所 獲贈之額外現金回贈,將於2016年8月份內自動誌賬入會員之信用卡賬戶內。 5.於推廣期內,主卡與附屬卡之簽賬及回贈金額將合併計算;同一持卡人以不同信用卡簽賬,則不得合併計算。 6.會員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會員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華僑永亨銀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7.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亦沒有資格參加此計劃。此計劃只適用於已誌賬並保留有關簽賬存根的交易。 8.會員的信用卡賬戶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此計劃。如會員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簽賬獎賞時,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會員自動放棄領取簽賬獎賞,將不獲發有關簽賬獎賞,有關簽賬獎賞將自動取消。 9.所獲得之獎賞回贈只可用作扣減簽賬或現金透支,並不可轉為現金及不得轉讓予他人或轉讓於其他賬戶。 10.華僑永亨銀行將經電腦核實會員之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會員於此推廣計劃可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華僑永亨銀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華僑永亨銀行存檔紀錄為準。 11.如會員於獲贈獎賞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推廣計劃之簽賬,華僑永亨銀行有權從會員之主卡賬戶內扣除相等於該獎賞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2.華僑永亨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華僑永亨銀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而毋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