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領匯Happy Visa卡:夏日消費狂賞精選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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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領匯Happy Visa卡:夏日消費狂賞精選禮品

更新日期: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優惠詳情

大新領匯Happy Visa卡,夏日狂熱我至Like!今個夏日,大新銀行為您送上「夏日狂熱至Like賞」,憑大新領匯Happy Visa 卡簽賬消費,賞您「至Like」獎賞!你準備好了嗎?

由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客戶只需憑卡單一簽賬滿$300,可獲電子印花1個,於領匯「開心商戶」簽賬更可獲印花2個。累積滿指定印花數量,可自由選擇免費換領「至Like」獎賞!立即行動,毋須登記!


「至Like」獎賞:
組別1:
5個電子印花:單柄煮食鍋 精美儲物櫈卡通人物雨傘
組別2:
8個電子印花:時款風筒 精美不鏽鋼保溫飯壺 卡通人物7合1公仔套裝
組別3:
12個個電子印花:至潮流動充電器Princess電飯煲亮彩鑄鐵鍋套裝 (1套2件)

「狂熱至Like 大賞」
首3名累積最多電子印花之客戶,更可獲贈Samsung NX210 相機(參考零售價:$5,990)

如欲查詢「開心商戶」名單,請按此

條款及細則

「大新領匯Happy Visa卡 夏日狂熱我至Like」優惠條款及細則: 1.推廣期由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本推廣只適用於大新銀行(「本行」)發行之大新領匯Happy Visa 卡(「Happy卡」)之主卡及附屬卡客戶(「合資格客戶」)。 3.合資格客戶於指定之推廣期內憑Happy卡作「合資格簽賬」(定義見條款5),每項單一簽賬滿HK$300或以上,即可獲發「電子印花」(詳情見下表)。 簽賬類別:(單一簽賬滿$300或以上)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旗下指定商場之指定商戶(「開心商戶」) 可獲發之「電子印花」:2 個 簽賬類別:(單一簽賬滿$300或以上)其他商戶(「非開心商戶」) 可獲發之「電子印花」:1 個 例子(1): 一項HK$300合資格之「非開心商戶」簽賬可獲發1個「電子印花」;一項HK$600合資格之「非開心商戶」簽賬亦只可獲發1個「電子印花」,而該簽賬餘下之簽賬金額不能獲發額外「電子印花」。 例子(2): 一項HK$300合資格之「開心商戶」簽賬可獲發2個「電子印花」;一項HK$600合資格之「開心商戶」簽賬亦只可獲發2個「電子印花」,而該簽賬餘下之簽賬金額不能獲發額外「電子印花」。 4.「合資格簽賬」以交易日期計算,而交易日期將以本行電腦紀錄為準。 5.「合資格簽賬」只適用於本地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惟不適用於以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交易金額、現金透支、自動轉賬、「開心消費分期」計劃金額、信用卡兌現計劃金額、分行易兌現、結欠轉賬金額、「網上繳費Net」繳費金額、「繳費易」繳費金額、交稅金額、免息分期交易金額、信用卡支票服務交易(如適用)、銀行手續費(包括但不限於繳交年費、財務費用、逾期罰款及現金透支手續費等)、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回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 6.「開心商戶」指領匯旗下指定商場之指定商戶。有關「開心商戶」名單由本行及領匯共同制訂,本行及領匯將隨時作出修改及作不時更新,而客戶可於www.dahsing.com 瀏覽最新之「開心商戶」名單。另外,本行將根據各「開心商戶」及其收單銀行之信用卡結算系統設定以計算客戶所獲之「電子印花」。如「開心商戶」或其收單銀行更改有關系統設定,而導致客戶未能獲贈額外「電子印花」,本行恕不負責。而若因「開心商戶」名單並未即時更新而導致客戶未能獲贈有關額外「電子印花」或引致任何爭議,本行將擁有最終之決定權。客戶於「開心商戶」簽賬交易之合資格與否將由本行全權決定並且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擁有最終之決定權。 7.客戶如於同一交易日期於同一商戶重複多於一次「合資格交易」,只會當作單一「合資格交易」計算。 8.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將合併於主卡賬戶內計算,而所獲之「電子印花」將發予主卡戶口。 9.若客戶持有多於一張Happy卡之主卡,「合資格簽賬」及「電子印花」將按照個別信用卡戶口獨立計算。 10.如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磁帶/晶片損壞或由於其他原因而引致客戶不能以該信用卡付款,本行及有關參與商戶將不接受以其他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形式付款以收集「電子印花」。 11.本行將根據客戶儲存於本行之交易紀錄,以決定客戶是否符合獲享「電子印花」之資格。 12.客戶必須保留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或其他文件證明之權利,以作核實。已遞交之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電子印花」禮品換領之條款及細則: 1.累積滿5個「電子印花」或以上(即符合下列組別1之最低禮品換領要求)之合資格客戶將於推廣期結束後10星期內收到禮品換領信(「換領信」)。換領信上將列明客戶於推廣期內所獲得之「電子印花」總數。 2.客戶須攜同換領信及指定Happy 卡於指定時間內到指定之換領中心換領禮品。有關禮品換領詳情,將詳列於禮品換領信上。客戶可根據「電子印花」數量,選擇換領不同獎賞組別之禮品(詳情見下表)。例如:客戶累積滿12個「電子印花」,可選擇換領2份獎賞「組別1」之禮品;或換領1份獎賞「組別3」之禮品。 電子印花數量:5 可換領之「至Like」獎賞組別:1 電子印花數量:8 可換領之「至Like」獎賞組別:2 電子印花數量:12 可換領之「至Like」獎賞組別:3 3.客戶於前往換領禮品前,需致電指定禮品換領中心,查詢及確認禮品數量情況。 4.禮品換領信如逾期或經塗改即屬無效,恕不接受影印本。如有遺失、被竊或損毀,本行恕不補發禮品換領信。 「狂熱至Like 大賞」條款及細則: 1.於推廣期內累積「電子印花」數量最多之首3位客戶,每人可獲得Samsung 數碼相機乙部。 2.若於推廣期內累積「電子印花」數量最多之客戶超出3位,並出現相同「電子印花」數量的情況,本行將根據「合資格簽賬」次數以決定客戶之得奬資格;若出現相同「合資格簽賬」次數,本行將根據「累積消費金額」以決定客戶之得獎資格,累積消費金額較高者將可獲Samsung 數碼相機。 3.禮品的參考零售價只供參考,該價錢並不是本行釐訂。本行對於禮品的參考售價及其與市場的真正售價之差異恕不負責。 4.本行將另函通知得獎者有關領獎事宜,客戶須攜同換領信及其指定Happy卡於指定時間內到指定之換領中心換領禮品。有關禮品換領詳情,將詳列於禮品換領信上。 一般條款及細則: 1.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整個推廣期內及換領禮品時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本行保留取消優惠或禮品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2.所有優惠均不得轉讓、不可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服務或折扣優惠。 3.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如遇缺貨,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替代,而毋需另行通知。而該禮品之價值或種類可能與是次推廣所提供的禮品或不相同。禮品並不可兌換現金或轉讓。 4.禮品之相片只供參考。本行並非產品或服務與其相關之產品之供應商。客戶如對有關產品或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 / 或更改或取消優惠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參與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6.本文所載之條款及細則將成為規限使用本行信用卡的合約之一部份,並須按該合約詮釋。如本條款及細則與該合約有任何抵觸,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7.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