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展開9週年慶典

於ELEMENTS圓方消費滿港幣$5,000或以上並出示不多於2張即日以電子貨幣簽帳之有效消費單據,即可換領港幣$100時尚服飾現金券。

Visa Hong Kong
$100現金券

圓方展開9週年慶典

更新日期: 2016 年 09 月 15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客戶於ELEMENTS圓方消費滿指定金額*並出示不多於2張即日以電子貨幣簽帳之有效消費單據,即可換領下列精彩禮遇
 
推廣期: 2016年9月13日至10月10日
換領處: 火區1樓(SWAROVSKI店側)或金區2樓(GUCCI店側)
 
即日消費滿:港幣$5,000或以上
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港幣$100時尚服飾現金券
^有關最新的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之參與商戶名單,請按此
 
ELEMENTS Club會員亦可同時獲取ELEMENTS Club獎賞積分。會員請攜同會員卡以及合資格之電子貨幣消費收據之正本(必須為港幣$100或以上)前往換領處登記。
 
9週年樂遍全場
我們特意準備一連串精彩的音樂表演,詳情請按此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換領處設於火區1樓SWAROVSKI店旁及金區2樓GUCCI店旁(開放時間:上午10時正至晚上10時正)。
2.顧客於現金券換領當天,必須出示不多於2張於ELEMENTS圓方之即日有效商戶單據及相關之電子消費單據(信用卡或易辦事單據正本);每張有效單據必須為港幣$100或以上(需扣除使用ELEMENTS圓方現金券/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之金額)。使用現金或八達通付款恕不接受。
3.每位顧客每日只限換領1次。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換領數量有限,憑有效單據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4.每張有效單據只可用作換領1次。
5.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跨境巴士站之單據。此外,所有銀行費用、會籍費用、電訊服務、停車場、餐廳食肆的婚宴與商業宴會、於任何商戶購買現金券/禮券/禮品卡或任何增值之單據恕不接受。任何單據之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不能作換領禮品之用。
6.貨品及餐飲訂金單據恕不接受。同時,有關分期付款之簽賬,只將以第1個月之付款金額作計算參加此推廣之用。
7.顧客參與現金券換領時,其信用卡及轉賬卡上之姓名必須與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上之姓名相同。ELEMENTS圓方有權複印客戶之消費單據及相關的電子消費單據作內部參考用途。
8.凡已於ELEMENTS圓方參與現金券換領之正式單據均不可作退款。
9.所有用作申請ELEMENTS Club 會藉之消費單據,均不適用於此推廣。
10.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的條款及細則均適用,顧客需參閱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以了解有關的條款及細則詳情。
11.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將以固定面額發放,而有關現金券只適用於指定類別之參與商戶及不可兌換現金或換成其他禮品;並不設退換。如想了解最新的參與商戶名單,詳情請按此。
12.所有換領之ELEMENTS圓方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13.ELEMENTS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換領及換購活動,以示公允。
14.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最終決定權。
15.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