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品味.生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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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品味.生活優惠

更新日期: 2017 年 02 月 17 日

優惠詳情


展開美食之旅,一同慶祝ELEMENTS圓方十週年。於推廣期內登記成為「圓方之友」,並累積滿指定電子蓋印即可換領獎賞,安排好節目。
同日於餐飲商戶以電子貨幣消費*每港幣$800 = 1個電子蓋印

推廣期:即日至2017年3月31日
換領處:火區1樓 (SWAROVSKI店側)
金區2樓 (LV店側)

累積電子蓋印:8個電子蓋印
獎賞:The Grand 2D 戲票2張

累積電子蓋印:12個電子蓋印
獎賞:港幣$500 ELEMENTS 圓方現金券

*品味.生活只適用於以下餐飲商戶的消費:
Cafe Deco Pizzeria、Cedele、稻成亞丁京川料理、Fairwood、Grand Central Bar & Grill、HABITU table、稻庭烏冬·鍋物、Joia、LE SALON DE THE de Joel Robuchon、利苑、Madam S’ate、Mango Tree、 nahm、OBIHIRO HAGETEN、百樂潮州魚翅酒家、Papi、Pivo Czech Bar、Pret A Manger、王子飯店、拉麵Jo、千両、星巴克、Stormies、TANGO Argentinian Steak House、正斗粥麵專家、Tea WG Salon & Boutique、南小館、The Night Market、The Pantry、The Pond、桃花源及Triple-O’s

請即下載THE ELEMENTS SOCIETY手機應用程式,登記成為「圓方之友」!按此了解詳情。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換領處設於火區1樓 SWAROVSKI 店旁及金區2樓LV店側,開放時間為上午10時正至晚上10時正。
2. 顧客必須登記成為「圓方之友」方可享有此優惠。
3. 同日於餐飲商戶以電子貨幣消費每港幣$800 = 1個電子蓋印。
4. 「圓方之友」每天只限登記有效單據2 張。「圓方之友」必須出示於 ELEMENTS 圓方餐飲商戶之即日有效商戶單據及相關之電子消費單據 (信用卡或易辦事單據正本);每張有效單據必須為港幣$800或以上 (需扣除使用 ELEMENTS 圓方現金券/指定類別商戶現金券/帶指定消費現金券之金額)。信用卡/轉賬卡及電子消費單據上名字必須相同。使用現金或八達通付款恕不接受。
5. 禮品換領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6. 每張有效單據可根據消費金額換領多個蓋印一次,但只將用於同一位「圓方之友」;此優惠不能與其他推廣活動及優惠同時使用。
7. 所有用作申請 ELEMENTS Club 會籍之消費單據,均不適用於此推廣。
8. 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指定零售商戶、ThreeSixty、POLYHEALTH Medical Centre 或跨境巴士站之單據。此外,所有銀行費用、會籍費用、電訊服務、停車場、餐廳食肆的婚宴與商業宴會、於任何商戶購買現金券/禮券/禮品卡或任何增值之單據恕不接受。任何單據之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不能作換領禮品之用。
9. 所有用作申請 ELEMENTS Club 會籍之消費單據,均不適用於此推廣。
10. 貨品及餐飲訂金單據恕不接受。同時,有關分期付款之簽賬,只將以第1個月之付款金額作計算參加此推廣之用。
11. ELEMENTS 圓方有權複印客戶之消費單據及相關的電子消費單據作內部參考用途。
12. 凡已於 ELEMENTS 圓方參與此推廣活動之正式單據均不可作退款及換領其他推廣優惠。
13. 每位「圓方之友」每天只限最多換領獎賞2次。
14. 逾期換領禮品亦將不獲補發。
15. 所有換領之禮品恕不兌換作現金或換成其他禮品,並不設退換。
16. ELEMENTS 圓方現金券將以固定面額發放。所有換領之ELEMENTS 圓方現金券禮券有效期至2017年6月 30日。
17. ELEMENTS 圓方現金券禮券的使用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券背頁。
18. 客戶明白及接納換領之產品並非由 ELEMENTS 圓方提供。因此,ELEMENTS 圓方對有關產品 (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 毋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19. ELEMENTS 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此禮品換領,以示公允。
20.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 圓方保留最終決定權。
21.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