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信用卡:全港所有食肆日日專享高達100%簽帳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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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信用卡:全港所有食肆日日專享高達100%簽帳獎賞

更新日期: 2012 年 08 月 15 日

優惠詳情

全港所有食肆日日嚐盡優惠 由2012年8月15日至10月14日,憑中銀信用卡於全港食肆單一簽帳滿HK$400或以上,即有機會贏取高達100%簽帳獎賞,保證最少可獲5%簽帳獎賞。 使用「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更保證可獲最少8%簽帳獎賞。 請致電抽獎登記熱線,即時登記及進行抽獎! 登記期:2012年8月15日至10月16日 高達100%抽獎登記簡易步驟,人人有獎 步驟1 >憑中銀信用卡於全港食肆單一簽帳滿HK$400或以上,並於2012年10月16日或之前致電熱線登記,進行抽獎(只需登記一次)。 步驟2 >輸入您的中銀信用卡或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號碼首12位數字 步驟3 >輸入所有正確資料後,可即時進行抽獎: 1.獎賞即時被隨機抽出,登記編號將即時提供以作記錄。 2.所有登記抽獎之交易經核實後,於2013年1月底前將有關獎賞直接誌入合資格信用卡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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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中銀信用卡全港食肆 100%簽帳獎賞大抽獎」(下稱「本推廣」)只適用於在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信用卡及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 ,不適用於中國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美金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私人客戶卡、中銀採購卡、中銀預付卡、中銀循環「易達錢」及Intown 網上卡。 2.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 2012 年 8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4 日(包括首尾兩日) (下稱「推廣期」)。本推廣抽獎熱線登記期由 2012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 時至 2012 年 10 月 16 日晚上 11 時 59 分(下稱「登記期」)。 3. 卡戶只須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於香港食肆每單一簽帳滿 HK$400 或以上(以附有簽帳存根的食肆簽帳零售淨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簽帳」),即符合資格參加本推廣。合資格簽帳只限於香港之食肆,惟不包括酒店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設於百貨公司、俱樂部及會所內之食肆所作之簽帳或根據中國銀聯/Visa Worldwide Pte. Limited/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之商戶編號不時界定為非食肆類別之商戶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帳。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全權酌情界定為非食肆類別之商戶所作之簽帳。指定合資格簽帳類別將由本公司全權絕對的酌情決定。 4. 凡參加本推廣,卡戶須於完成指定簽帳金額後,於登記期內致電 24 小時抽獎登記熱線 3152 6333 登記1 次及參加抽獎(下稱「登記」),即時可得悉所獲贈的簽帳獎賞百分率及獲發一個登記編號。卡戶若於抽獎前未有完成合資格簽帳及/未能於登記期內成功登記,將不獲享簽帳獎賞。 5. 各簽帳獎賞均設有全期最高獎賞金額上限,並以每位主卡卡戶(以身分證號碼)為上限計算單位。於整個推廣期內,每位主卡卡戶若抽獲 100%簽帳獎賞,其最高的獎賞金額為 HK$10,000;50%簽帳獎賞最高的獎賞金額為 HK$1,000;10%簽帳獎賞最高的獎賞金額為 HK$500;5% / 8%簽帳獎賞最高的獎賞金額為HK$200。若卡戶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登記及抽獲 8%簽帳獎賞,其後必須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作合資格簽帳方可獲贈 8%簽帳獎賞。卡戶可獲得的總簽帳獎賞的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以四捨五入計算)。 6. 卡戶若持有多於 1 個合資格信用卡帳戶,亦只須登記一次,首次登記獲發的簽帳獎賞百分率將適用於整個推廣期內同一持卡人(以身分證號碼計)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而可獲贈的總簽帳獎賞將以每一個合資格的卡帳戶合併計算。主卡及附屬卡的簽帳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帳戶,附屬卡卡戶的簽帳獎賞將與主卡卡戶合併計算。簽帳獎賞將誌入首張登記之主卡卡帳戶內。卡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的登記,其所獲贈的簽帳獎賞百分率仍會根據首張經電話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為準,而有關簽帳獎賞將會誌入此信用卡帳戶內。 7. 簽帳獎賞百分率將由電腦隨機決定。所有登記資料及獲分配的簽帳獎賞百分率將被列入記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 8. 透過抽獎熱線讀出的抽獎結果並不代表本公司已確認卡戶符合獲享簽帳獎賞的資格。本公司將根據有關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本公司的交易記錄,以決定卡戶有關得獎資格。若卡戶持有的抽獎/登記資料與本公司記錄不符,概以本公司之記錄為準。 9. 有關本推廣抽獎結束聲明將於 2012 年 10 月 24 日在南華早報及文匯報刊登(聲明內容只公佈本推廣已正式結束),所有有關抽獎結果將由本公司經核實無誤後,有關簽帳獎賞將於 2013 年 1 月底或之前誌入合資格信用卡帳戶內,並顯示於 2013 年 1/2 月份之月結單上。 10. 所有合資格的交易須於 2012 年 10 月 21 日或之前誌帳,方合資格獲得簽帳獎賞。 11. 卡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卡戶提供有關簽帳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2.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帳、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亦沒有資格參加以上推廣。此推廣只適用於已誌帳並保留有關簽帳存根的交易。 13. 卡戶的信用卡帳戶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如卡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簽帳獎賞時,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帳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得獎者自動放棄領取獎品,將不獲發有關簽帳獎賞,有關簽帳獎賞將自動取消。 14. 簽帳獎賞均不能兌換現金、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 15. 獲贈的簽帳獎賞只可作推廣期後信用卡零售簽帳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或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推廣期結束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6. 提供抽獎電話系統的供應商員工均不可參與本推廣。 17. 本公司對參與商戶提供的食品、產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參與商戶將負上所有食品、產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8. 本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而有關更改均預先得到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的同意。 19. 卡公司保留對所有事宜及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20.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為 39127-8。 21.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