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中心購物商場「春日消費賞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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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中心購物商場「春日消費賞2016」

更新日期: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5月1日,客戶於上水中心購物商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指定金額,即有機會換領消費現金券折扣優惠詳細如下:

$50消費現金券
於商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100或以上(憑商戶發出即日單一正本發票單據**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即有機會換領$50消費現金乙張。憑券在特選商戶消費購物滿指定金額,可作$50使用,最高可享7折優惠

$100消費現金券
於商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200或以上(憑商戶發出之即日單一正本發票單據**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或消費滿港幣$300或以上(必須為兩張不同商戶發出之即日正本發票單據**及出示最少一張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每張發票單據金額不少於港幣$100或以上),即有機會換領$100消費現金券乙張。憑券在特選商戶消費朋物滿指定金額,可作$100使用,最高可享半價優惠

額外賞
如顧客於上水中心購物廣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400或以上(憑商戶發出之即日單一正本發票單據**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除了有機會獲贈消費現金券以外,可同時參加小遊戲嬴取其他精彩禮品。每日送出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每位顧客每日最多可參加遊戲乙次。

條款及細則

註: 參與「春日消費賞」推廣活動計劃之商戶櫥窗均貼有「春日消費賞」標誌以茲識別。 只接受上水中心購物商場商戶所發出之發票單據。 *電子貨幣包括易辦事EPS、信用卡及八達通;現金付款恕不接受。 **所有發票單據必須為正式收據,收據副本及影印恕不接受; 所有飲食店舖一律只接受機印銀碼的正式收據,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所有銀行、地產代理公司、學費單收據、月結繳費收據、展覽攤位及八達通增值收據及購買代用券(如餅券及禮券),均不接受。 條款及細則: -每位顧客每日最多可換領現金券兩張,並必須親自辦理有關手續,不可由他人代辦。 -主辦機構、商場管理處、其廣告或公關公司、推廣公司及商舖之職員均不能參與「春日消費賞」消費現金券換領,以示公允。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一切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包括更改此活動的條款及細則、禮品及其他安排,而不作另行通知。 -有關使用現金之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券背面。現金券使用日期至30/6/2016。 -活動內容,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圖片只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