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內地男早前涉嫌以400元人民幣賄賂香港一名入境處職員,以允許其進入香港。入境處職員拒絕並向上司匯報轉介廉署,內地男今早被判監8個月。
案情指,內地男子吳昌文於本月11日在羅湖管制站,以400元人民幣行賄一名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以允許他在雙程證沒有適當簽注情況下進入香港。內地男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獄8個月。